深圳高度重視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推動城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南方日報記者 朱洪波 攝
近日,深圳一建築勞務公司與深圳市生态環境局羅湖管理局簽署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協議約定該公司将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費用共計24502.5元全額購買碳普惠産品,支持全民減排、低碳出行。
這是深圳先行先試,将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複與碳普惠銜接,推動社會公衆廣泛參與節能減排活動的又一項創新舉措。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内在要求。
一直以來,深圳高度重視綠色低碳發展,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重點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态環境保護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持續推動城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除了将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複與碳普惠銜接外,深圳還曾發布全國首個完整的GEP核算制度體系,并在立法上先行先試,讓深圳的藍天碧水有了更好的法治保障。
2021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關于推廣借鑒深圳經濟特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推廣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經濟特區的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深圳市5項生态文明領域制度做法列入其中,為國家生态環境治理體系的不斷完善作出了貢獻。
在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雙區”建設的曆史機遇下,深圳不斷推進生态文明“制度創新”,努力提升生态環境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南方日報記者 崔璨
全國首創生态文明考核制度
2008年3月起,深圳開展第一次環保實績考核。2013年8月,《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設考核制度(試行)》出台,環保實績考核升級為生态文明建設考核。
考核運行14年來,深圳不斷與時俱進,持續改革創新,覆蓋11個區(新區、合作區)、19個市直部門及12家重點企業,被考核單位總數從19家增加到42家,對各區、市直部門以及重點企業的領導班子和黨政正職落實生态文明建設責任情況進行評價。
市委市政府對年度生态文明建設考核評為優秀等次及獲得進步獎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考核不合格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兩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連續兩年不合格的,調整工作崗位或者轉任非領導職務;對考核結果排名末位且未達到規定分數的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由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誡勉談話。
深圳生态文明建設考核突出綠色發展導向性,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狠抓一把手落實,有效促進了環境質量提升,被稱作“生态文明建設第一考”。
同時,深圳還以督察整改為契機,全面推進生态文明建設和生态環境保護,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2018年因“環境治理工程項目推進快,重點區域大氣、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獲國務院督查激勵;2019年成為國家黑臭水體治理示範市,入選國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2020年因“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獲國務院督查激勵,并獲評國家生态文明建設示範市,成為全國首個獲此殊榮的副省級城市;2021年大鵬新區獲評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在全國率先啟動碳市場試點
深圳率先在全國啟動碳市場試點,最早建立國内最完整的碳交易法律制度,為全國碳市場建設提供深圳方案。
在管控單位基數大、覆蓋行業多且中小型制造業企業占比高的情況下,深圳碳市場履約率始終保持99%高位水平,2020年度達100%。管控的制造業企業在實現增加值增長62%的同時碳強度下降40%,經濟增長與碳排放脫鈎趨勢初顯,減排效果顯著。
在全國七個試點碳市場中,深圳以約2.5%的配額規模,實現了12.98%的成交量和11.73%的成交額占比,市場流動性居全國第一。
深圳碳市場在全國首發碳債券、碳基金、綠色結構性存款、配額托管模式、純配額碳質押、跨境碳資産回購交易等系列碳金融産品及服務,碳金融創新全國“七項第一”,累計為全市企業實現12億元碳資産保值增值。
數據顯示,“十三五”以來,深圳在低碳城市試點和碳交易試點等工作的引領推動下,經濟總量保持平穩增長,能源結構不斷優化,萬元GDP能耗持續下降,各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溫室氣體控制排放取得成效,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計下降26.85%,超額完成“十三五”下降23%的任務目标,全市碳排放強度僅為全國平均水平1/5,協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态環境高水平保護。
發布全國首個
完整GEP核算制度體系
2021年,與綠色發展相伴随的生态系統生産總值核算制度體系(GEP)應運而生。深圳先後發布了GEP核算“1 3”制度體系和2020年GEP核算報告,受到全國各界人士的關注。
所謂GEP,是指在GDP指标之外再建立一套生态系統生産總值(Gross EcosystemProduct,簡稱GEP)指标核算體系。
“綠色發展需要綠色導向,GEP核算就是綠色發展的‘指揮棒’。實施GEP核算是深圳以先行示範标準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深圳市生态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深圳市目前建立的GEP核算“1 3”制度體系包括一個統領、一項标準、一套報表、一個平台等。
經過測算,深圳市2020年度GEP為1303.82億元,其中,調節氣候價值488.24億元,占比最大,約占GEP的37.4%。深圳市生态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會通過核算的結果,為深圳持續改善生态環境提供重要的依據。例如,我們根據深圳‘十三五’期間的GEP試算結果,得出占行政區面積49%的基本生态控制線内提供了全市GEP的71%,這說明生态保護區是城市GEP的‘壓艙石’,體現了生态保護紅線等相關監管工作的重要性,讓城市發展建設的決策依據更全面。”
GEP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應用,在持續推進核算工作的同時,應不斷探索應用實踐。據了解,“十四五”期間,深圳将探索GEP“四進”的管理應用體系,不斷推進GEP核算成果在工作考核、城市規劃、重大項目管理、城市生态環境監測等領域的應用,讓GEP從“一把尺”變為城市生态環境管理的重要“信号燈和指路牌”。
實施“三線一單”生态環境分區管控
2021年8月,《深圳市“三線一單”生态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正式發布實施。所謂“三線一單”,是指生态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态環境準入清單。其目的在于為區域内的資源開發、産業布局和結構調整、項目引進等提供“綠色标尺”,走上高質量發展的綠色之路。
深圳作為全國首個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環評制度改革被列為首批授權事項清單40條之一,通過實行區域空間生态環境評價分類管理制度,不斷優化深圳環評管理機制。
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生态環境保護條例》,從法律層面上明确深圳實行區域空間生态環境評價分類管理制度。過去一年,深圳重點聚焦探索區域空間生态環境評價制度,通過改革環評管理方式,激發市場活力,提升審批效能。
區域空間生态環境評價改革是深圳落實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授權事項的舉措,同時也是深化“三線一單”成果應用的重要手段。
2022年1月,深圳印發《深圳市區域空間生态環境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目前,已在南山區、寶安區、龍崗區、光明區、龍華區、鹽田區等選取有代表性區域開展區域環評改革試點。改革試點成果正穩步推進,試點區域和第一批先進制造業園區的區域環評成果将有效落實“三線一單”的管控目标和管控要求,确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同時,深圳市生态環境局正積極構建“三線一單”數據共享與應用系統,彙集“三線一單”成果數據、地理空間數據,并嵌入生态環境預測模型,實現綜合展示、查詢以及智能研判分析功能。區域環評改革實施後,進一步完善系統建設,實現“一張圖”查詢管控單元劃分成果,展示“生态環境管控清單”。此外,可結合生态空間約束分析、環境質量底線分析、生态環境準入分析及生态環境預測模型預測,為規劃和建設項目環保可行性進行智能研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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