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萊士合夥人模式的土壤是福州模式,出發點是通過合夥制,實現門店自我管理、自我增長,提高自主經營意願,提升整個系統運作效率,降低系統成本。主要解決的是人、資金和市場的問題;
“門店衆籌、員工入夥、直營管理”是華萊士福州模式的核心!
1、華萊士合夥人模式的5大特點:
增長快、效益穩、規模大、活的久、股東多。
投資上的合夥:投資衆籌,投人投錢投心
管理上的直營:管人管錢管物,品質可控
法律上的加盟:風險隔離,總部與單店是加盟關系。
華萊士創業時不靠後端賺錢,以開店賺錢,後來規模上來後發現後端也可以賺錢,從此之後不投資門店。
2、如何合夥?股權比例:
1)早期階段:
開發選址團隊30-40%(依賴開發人員,給多些股份),區域管理團隊和勞動團隊30%,總部股東 職能部門 社會資源方20-40%。
2)後期階段:
開發選址20%(靠知名度和口碑選址),店長督導運營經理30%,區域管理團隊30%,總部股東 職能部門20%。
以股權比例=價值貢獻為原則,股權比例不是固定不變的,根據發展階段靈活動态變化的,區域不同、階段不同、合夥人貢獻不同,股權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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