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樂清市人民政府發布
《關于調整春節期間
全市巡遊出租車運價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作用,保障春節期間城市交通運力和正常營運秩序,充分調動出租車經營者的積極性,切實滿足市民春節期間交通出行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号)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十六屆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春節期間全市巡遊出租車運價予以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運價調整執行時間和标準。每年春節期間(農曆除夕0時起至正月初六24時止,以乘客上車時間為準),本市巡遊出租車可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基礎上每車次加收30%以内的節日加班費,加收金額低于7元的以7元計,最高不超過30元,執行時間不得提前或推後。其他運價(起步價、公裡運價、夜間補貼、遠程空貼、計時計價、燃油附加費等)仍按《樂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樂清市出租車運價的通知》(樂發改價〔2012〕121号)文件執行。
二、工作要求。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工作,督促各出租車公司和出租車經營者嚴格遵守各項規定,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做好政策宣傳和明碼标價工作。出租車經營者應在乘客上車後主動告知收費标準,并根據實際收費金額提供憑證,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施行時間。本通知自2022年1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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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為什麼要出台巡遊出租車春節運價?
答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衆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2019年以前,我市巡遊出租車在春節期間不打表甚至亂收費現象突出,市民反響強烈。
2019年、2020年、2021年春節期間,經市政府同意,我市巡遊出租車試行臨時運價。據市交通局評估,春節臨時運價政策出台後,有效避免了以往出租車無序加價現象,行業收費更加規範,乘客也普遍理解,司機和乘客之間的溝通更加順暢,市民投訴件同比大幅下降,效果明顯。
根據前三年春節臨時運價試行實際,我們認為建立巡遊出租車春節運價長效機制,并對運價進行适當調整非常必要。
問
出台出租車春節運價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答
一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号)規定,“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态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杆作用。”
二是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16〕27号)規定,“完善交通運輸價格機制。結合出租車經營體制改革,按照市場化取向推進出租車客運價格改革。”
問
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麼?
答
1.執行時間:每年春節期間,即:除夕0時起至正月初六24時止(以乘客上車時間為準),執行時間不得提前或推後。
2.運價:本市巡遊出租車可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基礎上每車次加收30%以内的節日加班費,加收金額低于7元的以7元計,最高不超過30元。其他運價(起步價、公裡運價、夜間補貼、遠程空貼、計時計價、燃油附加費等)仍按《樂清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樂清市出租車運價的通知》(樂發改價〔2012〕121号)文件執行。
3.本通知自2022年1月6日起施行。
問
各出租車司機應該注意什麼?
答
各出租車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各項出租車運營管理規定,提高服務水平,并做好政策宣傳和明碼标價工作,在車内醒目位置明示收費标準及投訴舉報途徑,在乘客上車後主動告知收費标準,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同時,各出租車經營者應根據實際收費金額提供憑證。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等規定依法嚴肅查處。
溫馨提醒廣大市民和乘客如遇出租車不打表、亂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可采取記錄上下車時間地點、手機拍攝計價器和車牌号及營運證、對話錄音等形式取證留存,并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12328。
來源:樂清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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