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
西漢名将陳湯給漢元帝上書的千古名句,曾經激勵着多少熱血男兒為保衛華夏文明而砥砺前進。強悍之邦,無人敢犯。印象中,漢朝的強大繁盛是任何朝代都無法比拟。實際上,漢朝的強大不是一蹴而就,它經過長達百餘年的和親屈辱史,才做到厚積薄發。
血淚和親史
最初,劉邦建立的漢朝隻能用一個“弱”來形容。韓王信投靠匈奴後,與莫頓單于将高祖劉邦圍困白登山七天七夜,幸虧謀士陳平說服匈奴阏氏(王妃)才得以脫困,并許諾将來要送給單于漢族公主作為愛妾,從此拉開漢朝與匈奴的和親序幕。
根據史書記載,自公元前200年至前33年,共有16位漢朝公主參與和親,平均每十年便有一個漢朝公主背井離鄉,終老草原沙漠。按照常理分析,公主嫁給單于後,若有幸活得比單于年齡長,她們的使命算是完成,便有充分的理由申請回到漢朝。然而,匈奴有一項特殊的婚姻習俗,迫使她們要改嫁給自己的“兒孫輩”,從而阻擋住她們回歸故裡的腳步,這便是“收繼婚”。
收繼婚是個什麼梗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取其妻妻之
以匈奴為代表的遊牧民族,他們有一套特殊的婚姻習俗。父親去世後,兒子必須娶生母以外的所有後媽;兄弟去世,同輩也必須迎娶所有寡嫂。這樣的婚姻嫁娶習慣,若是發生在中原漢地,無異于挑戰人倫綱常,作為遊牧民族的習俗卻一直保留到清朝。曆史學家為它取名曰“收繼婚”。
收繼婚的合理性
草原遊牧民族習慣“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他們不像中原農耕文明,有着固定的經營生活區域。由于匈奴主要依靠放牧為生,十分依賴水源和草木等自然條件,哪裡水草豐美便要遷移哪裡。後人或許覺得草原給人心曠神怡的感覺,然而古代社會中,放羊牧馬卻是一種極其落後的生活方式。收繼婚的産生,能夠很好地維系草原文明的穩定性。
一是防止财産流失。所有的人類文明都曾經曆過“女人是财産”的階段,受制于文明未曾開化的父系氏族社會,族群中女人與财産劃等号,作為男性成員的私人财産存在。為了保證家族财産不會流失,匈奴人便在父兄亡故後,将寡母寡嫂一并收養起來。
二是保證氏族血統純潔。普通的遊牧民族百姓施行收繼婚,是為了不失去家族勞動力,一旦寡母寡嫂改嫁他人,相當于家族内部減少一員勞動力。而對于匈奴貴族來說,收繼婚有着更深遠的意義,即保證家族血統的純潔性。匈奴雖然野蠻落後,但他們認可血緣關系的存在,若是寡母寡嫂改嫁其他的氏族,将來再生育的兒女,必然會出現“同母異父”的情況,如此會造成草原各部落間血緣關系變得更加複雜。
三是匈奴的财産繼承以母系為主。匈奴是個十分矛盾的群體,一方面他們将氏族女人視為财産的一種,另一方面他們又确立以母系為财産繼承的主體。也就是說,父兄在世時,寡母寡嫂本身是一種财産,等父兄亡故後,寡母寡嫂又脫離财産的屬性,成為财産繼承的第一人。若是她們改嫁他人,則會将父兄留下的财産一并帶走。為了家族的财産,兄弟子侄不得不迎娶守寡的後媽和長嫂。
王昭君一生嫁過“祖孫”三輩
衆多和親公主中,王昭君的曆史名氣最大,生平經曆也最傳奇,人生際遇也最無奈。她的一生先後嫁給匈奴單于祖孫三輩人,這也是造成王昭君時值壯年抑郁而終的直接因素。
《後漢書》記載,漢元帝時期,王昭君遠赴匈奴,嫁給呼韓邪單于。此時呼韓邪單于已經年近古稀,雙方生育一男,後為日逐王。三年後,呼韓邪單于去世,王昭君以為使命完成,上書請求回歸漢朝。漢元帝卻以“從胡俗”三個字,命令王昭君嫁給匈奴王後“大阏氏”所生的兒子複株累若提單于,“夫婦”共生育二女。婚後十一年,複株累若提單于英年早逝,他的兄弟搜諧若鞮單于繼任匈奴首領。
與上次一樣,王昭君必須再次面臨改嫁的命運。婚後一年,飽受匈奴習俗摧殘的王昭君,終于走完自己不平凡的一生,病逝在草原塞外的匈奴營帳中。
結語中原漢人眼中,收繼婚是一項有悖人倫的習俗。若放在匈奴部落中,它曾為維系匈奴部落作出過很大貢獻。雖然很多人诟病收繼婚的種種不是,但筆者認為,不要輕易地否定一種文化,存在即是合理。既然收繼婚能夠存在遊牧民族數千年,那就可以說明,它适應遊牧民族的生産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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