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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古埃及的書

教育 更新时间:2024-12-21 15:17:25

王海利 /文

古埃及聖書體文字(hieroglyphic)是古埃及文字的最早形體,同時也是使用壽命最長的形體,最早出現于約公元前 4千紀中葉,即涅伽達文化Ⅰ、Ⅱ交替時期,其中最典型的是刻寫于公元前3100 年的那爾邁調色闆上的銘文。最晚的要算刻于約公元 394 年埃及菲萊島廟宇上的銘文。由此算來,古埃及聖書體文字使用了大約3500 年之久。

古埃及聖書體文字起初用途十分廣泛,它既可以刻在神廟或墓室的牆壁、木棺,或石棺、石碑上,也可以寫在紙草紙上,用于記載宗教活動,或書寫商業及官方文件。聖書體文字的特點是描摹實物,刻畫逼真,書寫工整,若塗以顔料,則兼具裝飾藝術之功效。

随着時間的流逝,由于聖書體文字形體複雜,書寫速度緩慢,所以那些經常使用該文字的僧侶們便在使用過程中,将文字外形簡化,采用連筆的形式,創造出了行書體,通常稱之為“祭司體”。(祭司體“hieratic”一詞,來源于希臘文的“hieratikos”,意為“祭司的”、“僧侶的”。最早使用該詞的是公元 3 世紀亞曆山大城的克利門特“Clement of Alexandria”)

最早的祭司體文字出現于古王國時代。那時,祭司體文字與聖書體文字差别不大,在中王國和新王國時期兩者差異越來越大。大約從新王國後期開始,到公元前 700 年左右(第 25 王朝)時,祭司體又演變出一種新的書寫體——世俗體。(世俗體“demotic”一詞,來源于希臘文的“demotika grammata”,意為“大衆的”、“世俗的”。最早使用該詞的是希羅多德。參見希羅多德的《曆史》(Herodotos, Historiai)一書, 2.36.4. Loeb Classical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5,p.319.)

世俗體是由祭司體快速書寫而發展出來的一種草書體。

需要強調的是,祭司體文字、世俗體文字與聖書體文字的形體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書寫愈來愈簡單、快捷、省事,但其内部結構及性質并沒有發生變化。而且,聖書體文字并沒有因祭司體和世俗體文字的出現而廢棄。由于聖書體文字使用時間最為久遠,幾乎貫穿了古埃及的整個曆史,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講,聖書體文字幾乎成了古埃及文字的代名詞。

聖書體文字雖然并沒有因祭司體和世俗體的出現而廢棄,但其使用範圍明顯縮小,逐漸局限于紀念碑及雕像之上,隻是囿于宗教性内容,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可能正是因為這種緣故,使後來的希臘人誤以為這種文字與神靈有關,将之稱為“hieroglyphika grammata”,意為“神聖的雕刻文字”,英語中的hieroglyph 一詞就是由此而來。在古代埃及,人們把文字視為神聖之物,把它們稱為“神的言語”。古埃及有文字神托特(Thoth),相信是托特發明了文字。筆者主張把“hieroglyphic”一詞翻譯為古埃及聖書體文字,這樣既符合古埃及人的傳統,又符合“hieroglyphic”一詞的本意,且不兩全其美?

需要指出的是,中國學者在翻譯該詞時,沒有進行直譯,而是根據其圖畫特點,套用中國文字學研究中的“六書”中的“象形”之說,将其稱為“象形文字”,進而把古埃及文字習慣上稱為古埃及象形文字。這種對譯,表面上看十分巧妙,實則是一種誤譯。錯誤的根源在于當時國人對古埃及文字的認識比較膚淺,隻注意到了其表面形态,停留在感性認識上,對其内在機理卻缺乏深入的了解,從而拘泥于表面認識而盲目套用中國文字學界之傳統提法——“六書”中的“象形”說。乃至以訛傳訛,發展到今天。所謂“六書”即前人研究漢字造字方法所歸納出的六種條例——象形、指示、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慶幸的是,20 世紀 80 年代以來,我國文字學界逐漸意識到了這一誤解。在有關對古埃及文字的論述中,不再使用古埃及“象形文字”這一提法,而是使用“聖書字”、“聖書體”或“碑銘體”等稱呼。我國文字學前輩周有光先生指出:“以前把它(hieroglyphic)譯為‘象形文字’,這有點似是而非……”不過,遺憾的是,由于習慣勢力的影響,這一問題還沒有引起我國其他學界應有的注意。比如,在我國史學界,把古埃及文字稱為“象形文字”的這種叫法仍在沿用。為此,筆者一直呼籲各相關學界都将這一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再也不要以訛傳訛,而要盡快修正對古埃及文字的提法。

聖書體文字由描繪具體的人、動物、植物及事物的各種圖形符号構成,較常使用的符号大約有 700 多個。英國埃及學家伽丁納爾(Sir Alan Gardiner)曾對這些符号進行過分類和統計,他指出其中表示各種不同鳥類的符号有54個。聖書體文字的這種圖畫特點,往往給人們一種印象,認為它們是圖畫文字。

聖書體文字由三類符号構成:表意符号、表音符号及限定符号。表意符号是用圖形代表所畫之物或與此物密切相關的含義。大體說來,凡是能夠畫出來的實物都用該物的圖畫形狀來表示,即以形表意。例如,畫個臉符即可表示“臉”;畫個圓圈,中間加個點,即可表示“太陽”。

需要說明的是,在古埃及聖書體文字中,符号本身與所表示的意思相對應的情況十分少見。絕大多數符号都失去了以形表意之功能,大多轉化成了固定的表音符号,類似字母。表音符号在外形上與表意符号沒有任何區别,但它有了發音功能。如表示嘴的符号表示r音,表示腳的符号表示b音;表示面包的符号表示t音,等等。這些符号雖然保持着圖形的面貌,但失去了圖形本身的意義。古埃及文字的這一特點可以用四個字概括為“以形表音”。

經過長期使用,到公元前 600 年左右,古埃及文字形成了比較規範的表音符号系統,其中包括單輔音、雙輔音和三輔音符号三種類型。單輔音符号使用頻率最高,并逐漸形成了 24 個(或 26個,包括兩個符号的變體)标記單輔音的符号,類似于字母。

古埃及聖書體文字中除了表意符号和表音符号外,還有限定符号。所謂限定符号就是在一個詞的詞尾加上一個純屬表意的圖形符号。其本身不發音,隻是表示該詞的範疇或類别所屬,引導讀者正确地把握詞意。其作用主要有兩種:一是用來區分詞義(因為古埃及語中有很多同音詞);二是充當詞與詞之間的分界符(因為古埃及文字在書寫時詞與詞之間不留間隔)。由此來看,聖書體文字作為一種比較完備而成熟的文字體系是毋庸置疑的。正如某位西方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它像我們今天使用的字母文字一樣,能準确地表達各種複雜的語言信息。”

總之,古埃及文字體系的靈魂是拼音,是一種介于表意文字與表音文字之間的文字類型,堪稱世界拼音文字的濫觞。古埃及文字在人類文字發展進程中占據極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人類文字從表意向表音邁進的“敲門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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