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創作挑戰賽#
對于繳納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最後在哪裡辦理退休,目前還是要按照國發(2009)66号文件的規定精神來執行,包括上海市在養老保險相關制度中,也是嚴格按照66号文件的要求來落實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才流動的總體趨勢是孔雀東南飛,由于東南沿海是我國最先富裕起來的地方,上海、廣東、浙江、江蘇、福建等成了外來人員最為集中的地方,但由于受到工作條件、薪酬待遇、就業觀念等方面的影響,人員流動的頻率越來越高,有的從浙江流動到上海,有的從四川流動到廣東,江蘇,福建等。
人員的有序流動為地方經濟的發展,促進就業,為中西部地區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動力,流動大軍以農民工為主,每年我國外出務工的農民數以萬計,為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各地紛紛出台一系列有效舉措,吸引外來務工人員。随着社保法的實施,為農民工,外來的務工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成了這些保障舉措中最為重要的内容。
為了适應人員不斷流動,适應多地繳納養老保險的新形勢,國發(2009)66号文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台的。我國的養老保險實行屬地化管理,所謂屬地化管理包含了兩個内容。一是在單位或是企業工作的職工,在企業注冊地繳納,比如在上海打工的,在上海繳納,在江蘇打工的在江蘇繳納;二是靈活就業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繳納,也就是自己戶籍在哪裡,就隻能在哪裡繳納,從2021年開始,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繳納。
由于人員不斷流動,同一個人就存在多地繳納養老保險的情況,所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采用累積計算繳費年限,而不是計算連續繳費年限,在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涉及到在哪裡辦理退休的問題,退休地的确定也成了參保人比較關心的熱點問題。
比如張三是四川人,在上海打工5年,繳納了5年的養老保險,在廣東打工5年,繳納了3年的養老保險,在江蘇打工6年,繳納了6年的養老保險,在北京打工3年,繳納了3年的養老保險,張三多地繳納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累計達到了17年,那麼張三最後要在哪裡辦理退休呢?
張三最後打工的地方還是北京,能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呢?不能,能不能在上海、廣東、江蘇辦理退休呢,當地社保部門都答複說也不行,那麼張三的養老保險是不是白交了呢?繳納養老保險的這些地方都是經濟發達的地方,在這些地方辦理退休,由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比較高,養老金也會更高。
當地社保部門的答複也是符合政策規定的,而且是按照國發(2009)66号文件規定精神來答複的,不符合辦理退休地選擇的條件,就無法轉移歸集各地繳納的養老保險,也就無法順利辦理退休,最後北京的社部門看了張三的繳費記錄以後,認為張三應該回四川老家的戶籍地辦理退休。
張三之所以隻能回四川老家辦理退休,是因為張三的戶籍地在四川,這就是66号文件規定的,在每個地方繳納養老保險都不足10年的,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退休地的選擇主要有三個原則,一是戶籍優先的原則,二是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原則;三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0年的原則。
也就是說,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的,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費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費不滿10年,轉到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每個地方繳費年限都不滿10年的,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歸集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綜上所述,在多個城市繳納養老保險,最後隻能在戶籍地的老家辦理退休,就是因為在每個城市的繳費年限都達不到10年,所繳費的每個城市都不符合退休地選擇的規定,最終按照規定隻能轉移歸集到戶籍地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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