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收款碼将不能用于經營收款”
熱搜上這個話題引起網友熱議
這實際上是一條“标題黨”新聞
誤讀了之前央行方面的相關規定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範做出具體規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其中的關鍵詞
新規并非對收款碼的商用完全禁止
隻是不能通過個人的收款條碼來進行經營性收款
這些網友說的都對√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解讀,目前網絡上普遍有兩點誤讀:
移動支付行業分析師慕楚解讀,需要看到的是,央行方面加強對個人收款條碼的相關要求,主要是為了防範違法違規行為。例如,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态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将賭資分拆隐藏在正常交易場景裡。
遠程的、非面對面的個人靜态收款碼已經被明确禁止,但專家解讀指出,線下的、面對面的個人靜态收款碼應該還可以繼續使用。董希淼舉例說:“在路邊擺個小攤賣點烤紅薯的大爺,用條碼收款應該不受影響,原來怎麼用還是怎麼用。”
簡單來說是要求商戶提供微信、支付寶經營性二維碼,以後不能用個人二維碼收經營性收款。
據悉,個人可以将收款碼申請變更為經營性用途,但變更的标準相關部門還在研究中。
來源:央廣網綜合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經濟之聲、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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