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大家好,歡迎來到槽車有理
兩輪電動車目前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種,且在各個地方已經開始陸續挂牌上路了,這裡又有了綠牌和黃牌的區别。
先了解一下各個名詞的定義或相關規定
綠牌即為符合新國标的合法車,"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且整車質量(包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标稱電壓不超過48V"
"黃牌則超出标準為違法車:最高設計車速在20~50km/h之間且大于40kg的為輕便摩托車,最高時速大于50km/h的判定為摩托車。"
接下來了解一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定義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為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交通工具。
除此之外的是機動車
如此看來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是沒問題的。而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是機動車,在我們認知裡,這兩種車都是應該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的,理論上應該像汽油摩托一樣都走機動車道的,然而在一些禁摩的城市,走機動車道往往會被認為違法了交通規則然後被罰款。
走機動車道交警不允許,說讓走非機動車道;走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小編我是覺得政策需要進行一次完善的修改了,最好一次性把大大小小的問題都處理一下,雖然效率不敢保證,但總要有所期待不是麼?那麼你們對此有什麼想法呢。
文章來自槽車有理,獲取更多信息,請關注官方頭條号!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