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濮陽市交通運輸局
濮發改價管[2022]287号文件
關于調整市城區巡遊出租車運價标準的通知
市城區各巡遊出租車公司:
為促進巡遊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提升行業綜合服務水平,進一步理順市城區巡遊出租車運價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河南省政府制定價格行為實施細則》、《河南省定價目錄》 等有關規定,在依法履行成本調查、征求意見、風險評估、價格聽證等程序基礎上,綜合考慮巡遊出租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等因素,并報市政府第134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将調整後的市城區巡遊出租車運價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遊出租車運價标準
(一)基本運價:起步價為6元/2公裡,超2公裡後每車公裡運價為1.6元。
(二)低速運行費:實行時距并計,當車逮低于12公裡/小時,按照1.6元/5分鐘的标準疊加裡程計時收費,前5分鐘(含5分鐘)不計費。因司機責任影響裡程及時間的不得收費。
(三)夜間行駛費: 22時至次日6時, 每車次加收2元。
(四)返程空駛費:單程超過8公裡後,每車公裡運價加收50%空駛費。
(五)新能源出租車起步價上浮1元,即7元/2公裡。
(六)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每車次加收5元。
(七)合計收費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二、其他相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市交通運輸局、巡遊出租車經營企業要認真做好運價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确保政策平穩實施。按規 定統一制作運價公示表, 在巡遊出租車内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社
(二)及時調整計價器。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做好計價器運價标準調整工作,已完成計價器調整的出租車按新運價标準執行,未完成計價器調整的按原運價标準執行。
(三)加強行業自律。出租車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各項運營管理規定,加強内部管理,強化服務意識,自覺規範經營行為,不斷提高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執行。在計價器調整期間,出租車運價與燃氣價格聯動機制延續執行至2022年8月31日。《濮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濮陽市城區巡遊出租汽 車運價标準的通知》(濮發改價管(2014) 257号)同時廢止。
濮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濮陽市交通運輸局
來源:濮陽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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