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又後悔想要"複婚"那麼複婚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的年輕人極易沖動,所以年輕的夫妻在争吵的過程中極易産生離婚的念頭,大吵大鬧後武斷的離婚。離婚後又後悔想要複婚,那麼複婚需要什麼手續?複婚條件和流程是什麼?
離婚後又後悔想要"複婚"那麼複婚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後複婚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複婚,應通過辦理恢複結婚登記手續重新恢複夫妻關系。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按照婚姻登記的程序辦理。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進行審查,注銷其離婚證,發給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關系。
但是,如果之前你們沒有理清财産關系而離婚,不管誰手裡财産多或少,現在如果複婚,都屬于婚前财産,且受再次離婚财産保護的。
孩子在複婚後,就共同撫養了,不再執行之前的單方面撫養。
離婚後又後悔想要"複婚"那麼複婚需要什麼手續?
複婚手續:
當事人複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 戶口證明;
2. 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 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複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複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複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複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複夫妻關系。
我國婚姻法有規定說夫妻離婚後可以複婚的,那麼複婚需要什麼手續?如果你有法律上的疑問,歡迎關注 頭條号:講法講理 私信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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