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李思文
購買時承諾“30天保價”(即30天内若有更低價可補差價),“雙十一”當天發現有更便宜的價格,商家卻拒退差價?
近日,廣西桂林王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台反映稱,11月1日,他在京東商城開展促銷活動期間購買了一批裝修材料和家電,“雙十一”當天卻發現多樣商品有更優惠的價格,但商家以湊單産品不退差價、優惠後的商品不比價等為由拒退款;京東商城客服在核對差價後,表示隻退部分差價。
對此,11月14日,京東商城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計算時出現了錯誤,“我們客服已經一一核對每個訂單的每個産品,并積極與客戶溝通解決”。王先生稱,有京東客服工作人員聯系他核對訂單,并表示兩日内會按實際差價退回。
“雙十一”産品降價幅度較大
王先生介紹,他家正在裝修,所以“雙十一”促銷期間在京東商城購買一批裝修材料和家電。“10月31号京東就開始雙十一活動了,京東自營旗艦店的商品都有标注‘30天保價’,我想着既然有保價,那就早買早用,就在1号淩晨下單購買了需要的産品。”王先生說,他一共購買了7件産品,總價近3000元。
王先生說,11月11日“雙十一”活動當天,他再次将自己購買過的商品加入購物車,按照購物車中的“預估到手價”,發現多個商品和自己此前購買的價格相比都低了,其中顧家品牌的抽油煙機到手價降低155元,長虹品牌的花灑到手價降低70元,其他産品也有小幅降價,“所有産品加在一起降了300多元”。
王先生說,他為此聯系商家客服要求按照“30天保價”來退差價,但隻有一家燈具店退回了差價,其他商家均拒絕。“長虹品牌的客服和我說,湊單滿減的産品不能退差價,差價隻能按照單獨購買産品的價格來對比;申請顧家抽油煙機的價格保護,也被平台拒絕了,商家客服說沒有通過就說明沒有降價,使用優惠券後的價格不能算入比價。所謂‘保價雙十一’,結果不算優惠券、也不湊單才算比價,這樣的虛假保價有什麼意義?”
商家客服稱滿減和使用優惠券不算入比價中
王先生說,他又聯系京東平台客服,但客服通過計算表示,差價155元的抽油煙機,退還109元,差價70元的花灑僅退還28元,“我買了兩套花灑,單單是這3件産品的差價,依然少退了130元,但客服說隻能退那麼多,如果不同意就不能申請了”。
王先生稱,為了購買優惠産品,他一直在等平台的“雙十一”促銷,沒想到還是“買貴了”。他想申請退款重新購買,但已經過了7天免費退換貨期限。
對此,11月14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京東商城,一工作人員表示在了解情況後将會盡快解決。當晚,王先生稱,已經有京東客服工作人員聯系他核對訂單,并表示兩日内會按實際差價退回,“重新計算出來的差價和我之前計算的是一樣的”。
同日,京東商城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平台的價保規則是按照實際降價來計算差價,包含優惠券、湊單滿減等活動,王先生的情況是因為“雙十一”大促期間,客戶下單産品合并訂單較多且使用了其他産品的優惠券組合,促使産品到手價格降低,計算時出現了錯誤,“我們客服已經一一核對每個訂單的每個産品,并積極與客戶溝通解決”。
責任編輯:湯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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