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時間網-i東莞
■東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圖 市生态環境局供圖
以後跳廣場舞聲響過大,制造噪音污染擾民,可能面臨治安處罰。昨日,記者從市生态環境局了解到,東莞已将全市劃定為四類聲環境功能區,其中住宅區屬于2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噪聲不得超過60分貝。
據介紹,東莞現行的環境功能區劃,是2008年頒布的《東莞市區環境噪聲适用區劃》,至今已有12年,僅适用于城區。随着城市的發展,現行區劃已不能滿足當前環境噪聲管理需求。為此,市生态環境局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重新編制《東莞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将全市範圍全部納入聲環境功能區,進一步規範聲環境管理,為生态環境執法提供統一“标尺”。
當前,全國聲環境區劃主要分五類,東莞将全市劃分1類、2類、3類、4類(包括4a、4b類)等四類聲環境功能區,并明确了各區域白天及夜晚的噪音分貝限值。其中住宅區屬于2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噪聲最高為60分貝、夜晚最高為50分貝,超過此标準,屬于噪音污染,市民可向生态環境部門投訴。
東莞四類聲環境功能區劃情況
1類聲環境功能區24處,總面積331.82平方公裡。主要為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學校、行政辦公區等。
3類聲環境功能區199處,總面積約484.74平方公裡,為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
除1類、3類區域外,并扣除4類區,其他區域均為2類區,總面積約1643.44平方公裡。
将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路、城市次幹路、特定路段、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城際軌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兩側區域劃為4a類,鐵路幹線兩側區域為4b類。
記者 周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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