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有“農村電商第一股”“農村版淘寶”之稱的彙通達網絡正式亮相港股。
雖頭銜閃亮,但彙通達網絡“龃龉”并不少:IPO前夕被子公司接連控訴,涉嫌為上市制造交易流水,疑似虛增營收。資金核查日漸被重視下,該公司财務合規與否,值得投資者注意、警惕。
訴訟不斷 多筆“神秘”貸款入賬
上市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力一定程度反映公司治理水平。而擁有上千家成員企業的彙通達網絡,卻頻與子公司泰安市彙豐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彙豐達”)鬧上法庭,令人啼笑皆非。
天眼查顯示,彙豐達成立于2015年,由彙通達網絡持股60%、劉霞持股40%,王勇擔任法定代表人。
2021年以來的多筆訴訟均指向彙通達網絡或有虛構交易流水之嫌。且以2021年5月披露的《彙通達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王剛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為例詳解:
2019年7月15日,王剛向網商銀行借貸109.2萬元,收款賬戶為彙豐達,推薦人則是彙通達網絡,并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上述貸款分批次發放:第一筆21.8萬元到賬後,彙豐達将該款與其賬戶内原有資金共計120萬元,以貨款名義,轉賬給東平縣開心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心公司”)。随後,開心公司将上述款項轉賬至案外人王飛。該筆款項又通過王飛的賬戶,以貨款的名義轉賬給彙通達網絡。
第二筆54萬元到賬後,重複上述路徑。
這兩筆貸款路徑為:網商銀行→彙豐達→開心公司→王飛→彙通達網絡。(以下簡稱“路徑1”)
最後一筆貸款33.4萬元發放後,彙通達網絡資金上收将其提取至其公司賬戶。
可見上述百萬元貸款,或輾轉多手搖身變成“貨款”、或直接資金上收,最終都入賬彙通達網絡。
經檢索發現,筆者發現類似例子并不少。《劉敏、彙通達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7月9日,劉敏貸款19萬元,緊接着被彙通達全部上收;僅時隔6天後,2019年7月15日,劉敏貸款48.2萬元,後執行路徑1。
《彙通達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劉偉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9年7月15日,劉偉分别借貸36.2萬元、62萬元,并和王剛的第一筆貸款合計120萬執行路徑1。此外,該案還提及大量自然人從網商銀行貸款,當天即被彙通達直接上收的情況:
經統計,這些貸款集中存在于2018年至2019年9月,可累計金額661.33萬元。
虛構流水還是财務管理?說辭不一
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仍是以王剛案為例,109.2萬元貸款到期後,王剛未償還,彙通達網絡代償并起訴王剛要求追償,其主張: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業務模式形成借款關系,王飛向彙通達網絡賬戶轉賬系代彙豐達償還借款;資金上收則是母公司對子公司賬戶中暫時沒有使用的資金,進行專門管理。
之所以推薦多個自然人貸款,彙通達網絡在劉偉案表示,是為了向長期在彙豐達購買家電的劉偉提供相應資金支持。
不過,彙豐達說辭截然不同,稱其系彙通達網絡子公司,為推動彙通達網絡上市,其公司按照彙通達網絡要求,通過多次、多筆向該公司彙款的形式制造交易流水,所以借用開心公司和王飛的銀行賬戶,其與開心公司就120萬元和54萬元的款項并無真實交易。
彙豐達表示,類似制造流水的操作并非首次。王飛銀行賬戶轉賬回單及交易明細顯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9月17日,他一共向彙通達網絡轉賬539.97萬元。
王剛、劉偉本人均是名義貸款,最終用途則是被彙通達網絡資金上收或償還貸款。至于資金上收的行為,彙豐達控訴,這是彙通達網絡“作為控股股東随意提取資金,使公司資金财産完全混同,雙方資金流水和業務量巨大,我單位就是被利用的工具”。最終同樣指向制造流水。
據彙豐達統計,成立以來至2019年9月,彙通達網絡下撥資金4329.88萬元、上收資金8760.52萬元。資金上收後,彙豐達銀行餘額屈指可數,彙通達網絡存在濫用控制權、資金控制、财務混同等情形。
不過,劉敏案中,彙通達網絡質證人否認,稱從未要求彙豐達與其他人惡意串通虛假做财務流水。
上述多起關聯案件,最終均被法院認定所借貸款由彙通達網絡支配、使用,故還款後無權再對貸款人進行追償。
貓膩不斷?中間人物或為關聯方
由此,引發的疑問是:彙通達究竟有沒有涉嫌制作交易流水,進而虛構營收和利潤?
而将“貸款”轉變為“貨款”的開心公司和案外人王飛,充當的又是一個怎樣的角色?
根據判決書,王飛相當于中間倒手的“工具人”。他作為證人表示,自己與開心公司、彙通達網絡均沒有業務關系,收款與彙款均聽從彙豐達安排,目的仍是“彙通達網絡上市”。
王飛因業務關系與彙豐達的股東劉霞認識,其經營的多發商貿公司則是彙通達網絡的會員店。或許因為這層“熟人”關系,彙豐達多次借用王飛賬戶向彙通達網絡彙款。
在天眼查搜索發現,王飛所經營的多發商貿公司全稱為泰安市多發商貿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注銷,而王飛本人則從2020年9月起便不再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同日新增董事範紀強,巧合的是,此人曾是彙豐達股東、發起人、經理,但在2017年4月退出。
另一巧合之處則在于,泰安市多發商貿有限公司2021年11月變更經營地址,變更前為“泰安光彩大市場泰山區1#-26号”,而彙豐達經營地址則為“山東省泰安光彩大市場泰山區1#-26,28号 ”,也就是說,兩家公司位于同一地點。
這是否可以認定,王飛與彙豐達存在關聯關系,甚至是“自己人”?
而開心公司,據天眼查,其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為賈紅英,和彙豐達注冊地均位于山東省泰安市。
以A股為例,資金流水核查是IPO的重要環節。西南證券(600369)股權并購審核部魏海濤撰文指出,資金流水核查目的主要是三個方面:防止發行人通過自我交易的方式進行收入和利潤的造假;防止發行人在體外支付成本費用,從而虛構利潤;防止發行人通過虛假交易侵占公司的資金,據為己有。
魏海濤提示,其中,發行人與外界客戶、供應商、關鍵自然人之間大額、異常的資金往來,通過間接的方式來虛構收入和利潤等,需要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予以高度關注。
筆者曾就上述諸多疑問聯系彙通達網絡證券部,遺憾的是,對方并未就此進行回複。
雖然上述的百萬元涉案資金,相較于彙通達網絡每年數百億元的營收,可以說是“小菜一碟”。但作為一舉一動皆備受關注的上市公司,彙通達網絡理應也有責任對市場疑問進行解釋,否則或将失去投資者信任。
“神奇”操作不罕見 實控人旗下另一公司有先例
其實,類似的财務“神奇”操作,已在彙通達網絡背後的資本版圖中不斷上演。
彙通達網絡實際控制人為私募大佬汪建國,其一手創辦、間接控股46.25%的母嬰零售企業孩子王于2021年10月登陸A股。梳理後發現,上市途中,孩子王亦被诟病為謀上市整合銷售流水、手握大筆資金仍要募資、老闆自己激勵自己等詭谲行為。
2019年,據媒體報道,孩子王聯合縣、地級母嬰連鎖店成立多個商貿公司,并要求對于新公司的控股上要占比60%,合作門店控股40%。奇怪的是,孩子王在整合條件上卻處處透露出“不要盈利要流水”之意,這則被解讀為孩子王想要借助門店力量,銷售流水入賬,為重新上市做準備。
很快,新三闆摘牌後不久,2020年7月孩子王便向A股發起沖擊。然而,彼時其賬面尚有貨币資金12.83億元,卻計劃用5億元補充流動資金,如此行為被質疑是否在“刻意圈錢”?此外,孩子王與江蘇孩子王之間存在的大規模代收款等情況,也令人好奇,大量的關聯資金往來是否有必要。
不過,汪建國卻在孩子王兩度上市期間獲益頗多。
招股書顯示,2017 年,為穩定公司核心員工,汪建國向公司員工進行激勵,合計金額2900萬元。奇葩的是,接受激勵的員工,隻有汪建國一個人,且當年關鍵管理人員年薪不過800萬餘元。
被 “獨寵”的汪建國,到底是能力過于出衆,還是借員工激勵之名大搞文字遊戲獎勵自己?同樣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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