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文章稱,一個女生高考考了710分,卻因父親貸款失信而被學校拒絕。招生辦認為她的父親不講信用,女兒也很可能受到影響,高校不能錄取品行不端的人。
如果你看到這類文章一定不要被騙了,因為這是流傳多年的謠言了!
謠言
因父親是“老賴”導緻無法錄取
女兒考710分照樣落榜
通過搜索發現,這個故事流傳已久。各版本情節相同,都是因為父親是“老賴”,女兒考了710分卻未被錄取,不同的隻是考生名字不一樣,今年你看到的是“潇潇”,明年可能變成“李娟”“小霞”“露露”。
△網傳文章截圖
“老賴”子女不能上學?
早在今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記者會上已澄清,“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信用懲戒措施,隻是限制上高收費的貴族學校,不能把正常的義務教育和高學曆教育等正常的上學都列為限制”。
限制消費措施
關于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的條例規定: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産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财産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述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财産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教育部近日在官方網站上,專門針對“花錢可買高考試題和答案”“尋找丢失準考證的考生”“閱卷老師隻顧趕進度不管對錯”“大數據報志願,收取天價咨詢費”“可花錢更改高考成績”等謠言進行辟謠。
每年高考季,總是有一些謠言出來蹭熱度,吸引眼球,擾亂高考秩序,引發考生與家長的焦慮情緒。“老賴父親殃及子女高考”謠言也屢屢在高考期間出現,這些謠言的背後往往是造謠者精心設計的騙局。在此特别提醒廣大網民明辨謠言,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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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圓圓
來源 / 中國互聯網聯合辟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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