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因為涵蓋居民的養老、失業、生育、醫療以及工傷和公積金。這些是我國的《勞動法》中明确規定必須為在職員工所繳納的社會保障性待遇。
在人才市場大量流動的情況下,很多企業為了吸納留住高素質人才,會在原本的“五險一金”基礎上,為員工繳納“六險二金”,那麼你知道多出來的“一險”和“一金”分别是什麼嗎?相信向下看這篇文章,看完你就明白了!
主要是企業為了體貼員工而增設的一種“保險”,在2016年開始試點,2020年長期護理險的試點已經增加至49個城市。主要針對的對象為因為年老、疾病、傷殘等不可控因素而造成的生活失能,需要被長期護理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一險”主要是保障參保人一般生活照料,需要支付的費用,通常不包含醫療的介入。
至于保費的标準,很多地區是以在職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0.1%的比例逐月來進行繳納。費用較低,作用卻不容小觑,本質上是一種對護理費用的經濟補償,減少經濟負擔。
“久病床前無孝子”的寒心說法,讓很多因為種種原因需要長期護理的人,承擔巨大的心理和經濟壓力,如果有長期護理險,至少能多給予一份體面和尊嚴。
這個“一金”并不作強制管理,本身是對員工養老保險的一種補充,也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費用。按照繳納比例來說,用人單位繳納的額度不能超過個人工資總額的8%,二者合計繳納的額度不能超過個人工資總額的12%,具體的比例可以由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
對于企業來說,這是一種很招攬人才的方式,對于個人來說,可以在退休之後,獲得更高的養老保險金,有更穩定的退休收入。
企業年金其實和公積金的性質比較類似,也是可以根據參保人的實際情況提前領取。
綜上,雖然如今的“六險二金”并沒有被納入到企業強制繳納的範疇,但是在某種程度上不僅給予了員工福利待遇,增加人才穩定性與企業吸引力。目前有不少企業已經開始逐漸增加這“一險”和“一金”了.
如果現實生活中遇到了這樣的工作機會,不妨可以認真考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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