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彎道公路上正常行駛被後車超車撞到你可能會想自己沒有任何責任?但是現實卻不一樣。下面給大家讨論兩個真實案例。
随着農村人口空心化老年化,很多鄉鎮公交取消班次,出行就成了大問題。自駕電動車就成了必備交通工具。然而超過70歲無法考取摩托車駕照,這就造成無證駕駛。面對這個矛盾當地還是很人性化,一般也隻能采取默認不管的方式解決老人出現問題。畢竟走路十幾公裡趕集還是很辛苦的。
案例一,王某(72歲)無證駕駛摩托車正常直行,被轉彎轎車撞倒。導緻王某受傷。
案例一,王某(72歲)無證駕駛小型電動三輪車正常行駛在彎道上。後面摩的本着多拉快跑的精神,彎道超車。對向車道突然來車,摩的慌不擇路撞上前面王某的電動三輪車。導緻摩的駕駛員和乘坐人員受傷。
同一個人的這兩個交通事故大家覺得責任該怎麼劃分?
第一個事故青神縣交警以交通事故隻看事故本身違規事實判定轎車司機全責。(無證駕駛和本次事故沒有必然聯系)
第二個事故五通橋區交警判定摩的主要責任,王某次要責任。需要承擔傷者30%的醫療費(總計6萬多元的30%)
同一個人兩次事故基本一樣,一派認為無證駕駛不一定會導緻交通事故,所以隻看事故本身哪個違規。另一派認為無證駕駛本身就要負次責。大家覺得哪個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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