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名字裡有個生僻字,浙江甯海嚴女士的女兒從小經曆着各種折騰——去銀行開卡,隻能用拼音代替;去火車站取票,自動窗口也取不了,隻能到人工窗口。今年,當她面臨保研時,遇到了更大的麻煩:學校準備把她的資料報送學信網時,發現這個字無法錄入。
難道非要改個名字才能順利保研?子女因為名字裡的生僻字,面臨生活、學習和事業上的各種不方便,家長難免會産生内疚情緒。但是,取一個存在生僻字的名字真的是錯誤嗎?
目前,我國并沒有針對姓名出台專門的法律。多年以前,公安部曾起草《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但至今并未通過有關法律程序實施。事實上,一些“生僻字”盡管在日常生活中少見,卻是字典、詞典采納的規範漢字,比如甯海嚴女士為女兒所起名字中所含的“頔”(簡體字無法顯示),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就有明确收錄。
有關部門在保護公民姓名權方面并非無所作為。2016年,公安部曾召集當時的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衛計委、人民銀行、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7個部委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推動姓名中含有冷僻字的身份證在各用證部門特别是基層窗口單位全面正常使用。
目前,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已收錄的漢字數量達到7.2萬餘個。一些姓名中存在生僻字的公民之所以能夠報戶口,得益于公安機關多年來的不懈努力。既然名字已完成戶籍登記,印在身份證上,那麼就是法律承認并認可的姓名,公民的相關權利就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問題在于,除了公安機關,其他關系到公民日常活動的系統,并沒有收錄那麼多漢字。在政務辦公全面實施無紙化的時代,無法在計算機系統内錄入漢字,就意味着姓名無法被系統“承認”。
症結已經找到,答案就呼之欲出——那就是教育、交通、金融等關系到公民生活的部門,全面對接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收錄戶籍系統裡的所有漢字。如此,就不會存在身份證上能夠呈現的名字,在各種社會活動中無法通用的尴尬了。
目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往往采取勸導的辦法,希望公民避免在姓名中使用生僻字或者讓其改名。但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取名對每一個公民而言都是件大事,在傳統文化中曆來占有特殊的地位。無論是出于對生僻字特殊含義的偏好,還是為了避免與他人重名,都是合理且應當被尊重的理由。這也導緻了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出于好意勸導時,顯得“理不直氣不壯”。
有人難免會質疑,在漢字漫長的發展曆程中,生僻字還有很多,甚至存在“生造字”的做法。如果為了姓名中出現的生僻字而不斷擴充字庫,豈不是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其實,既然姓名用字已由計算機系統管理,那麼更新的成本完全可以得到控制。
從長遠來看,制定并出台一部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并符合社會實際情況的姓名登記法律,才是解決姓名生僻字使用問題的根本方法。現實中,既要接納富有豐富文化内涵的不常用漢字,以姓名的方式維系我們的文化血脈,也要反對個别人标新立異,使用早已廢棄甚至生造的不規範漢字。
很多事實證明,沒有法律充分的界定和限制,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漢字不同于字母文字,在信息化與網絡化時代“水土不服”,是漢語現代化過程中應當克服的障礙,而盡可能地傳承漢字所記錄的文明,則是民族文化應有的尊嚴與榮耀。
(來源:中青評論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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