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鄧龍
鄂北古稱“漢東之國”,春秋時期,周朝在漢水以東地區分封諸多姬姓方國,以拱衛中原地區,史稱“漢陽諸姬”。這一帶人文底蘊深厚,流傳着許多民間風俗,随着時代的變遷而不複存在。
放野火與“攆毛狗”
棗陽有個地方風俗,即每年的元宵節當晚,放野火和“攆毛狗子”,現在這個民俗很少有人再提起。
放野火,顧名思義就是在村莊田野外放火,類似彜族的火把節。“毛狗子”是棗陽土話,是對狐狸的一種蔑稱。棗陽這地方素有九十九道崗,多小山小丘,藏不住豺狼虎豹,但藏得住毛狗子。過去,天一撒黑,成群結隊的毛狗子溜進村莊裡偷雞偷鴨,時常能聽見村裡雞飛狗叫和鄉人攆毛狗子的“唆吙”之聲,令人毛骨悚然。那時,鄉人生活拮據,大多數人家日常油鹽錢全靠母雞下蛋換來的,母雞幾乎成了莊戶人家油鹽醬醋的主要來源,攆毛狗子自然成了鄉人惱火的事兒。
放野火和攆毛狗子是相關聯的習俗,古來有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棗陽鄉下的元宵之夜還保留着這種民俗,這跟其他地方玩獅子、撐旱船和賞花燈的習俗不同,别有特色。
元宵時節,春風乍起,萬物解凍。捂了一冬天的孩子們正好有機會出去歡彈。
元宵節前,孩子們拿出一年中攢下的笤帚疙瘩和刷鍋的刷子頭,用一根細繩拴住尾部,挂在樹丫杈上晾曬,保證晚上好燃燒。有條件的蘸上煤油、棉籽油,也有嫌火力不夠的,直接用稻草捆成疙瘩的,不過那個掄起來就是明火了,一般隻有大人敢玩。
等到天黑,村外田野上燃起長長的火龍,田埂上枯萎的茅草和蒿子發出哔剝的焦灼聲。點燃的笤帚疙瘩在孩子們手中被掄出一圈圈光點,邊掄邊吆喝:“毛狗子唆吙,唆吙!”其意為滾開滾開。此時的鄂北鄉間,但見原野上火光沖天,火把星星點點,吆喝聲此起彼伏。
後來,攆毛狗子逐漸演繹成村和村之間的孩子們,相互調侃嬉鬧的遊戲。
陳家灣的孩子們一邊掄着燃燒的疙瘩頭,一邊高呼:“毛狗毛狗唆吙!要吃楊老灣的馍馍!……”
隔河溝的楊老灣的孩子們就會大聲回應:“毛狗毛狗唆吙!要吃陳家灣的馍馍!……”
有時候喊忘記了,笤帚疙瘩也燒完了,兩個灣子的孩子們就會跨過地界,你推我搡的改成群毆。大家在田埂上滾幾個跟頭而已,真打不起來。
夜深了,田野上的火光漸漸暗淡了,兩村的孩子們各自回家睡覺了。
關于“攆毛狗子”,還有一個民間傳說。很久以前,毛狗子精到人間,經常偷吃老百姓家的雞子,被老百姓攆得狼狽不堪。于是,毛狗子精心生怨憤,懷恨在心,回到天上後便到玉皇大帝跟前告狀,說人間對玉帝不滿。玉帝大怒,令火神在正月十五晚上燒掉人間的房子,以示懲罰,并準備在這天晚上打開南天門,看火神是否照辦。
後來,觀世音菩薩得知此事,與火神一起來到人間,叫人們在正月十五這天晚上燒荒和燃火把,以讨伐毛狗子精和蒙騙玉皇大帝而得以自救。
再後來,元宵節晚上攆毛狗子慢慢演變成一種民俗,攆毛狗子就是驅趕黴運、求福祈福的意思,攆走了“毛狗子”,就攆走了黴運,第二年就會百事順心。如今,這種民俗在鄂北棗陽一帶已經失傳了。
銷聲匿迹的“摸秋”
在鄂北棗陽南部,摸秋的習俗由來已久。“摸秋”,其實就是“偷秋”的意思。
相傳,新莽末年,天下民不聊生。棗陽舂陵人劉秀與劉演在白水鄉舂陵村率一支七八千人的農民起義軍起兵造反,史稱“舂陵兵”。這支義軍紀律嚴明,所到之處,秋毫無犯。一天,起義軍轉移到棗陽滾河岸邊,深夜不便打擾百姓,便曠野露天宿營。有幾位義軍戰士饑餓難忍,在田間摘了一些瓜果充饑。此事被劉秀發覺,将幾位義軍抓起來,等天明了便準備将他們治罪。滾河兩岸的村民們得知後,紛紛向劉秀求情。為開脫義軍戰士的過錯,村民中有個老翁随口編出了一個理由:“八月摸秋不為偷。”那幾個義軍因此話而獲赦免。而那一天正好是中秋節,從此在棗南一帶便留下了“摸秋”的習俗。
每到中秋節,當夜幕降臨,明月初升,棗南鄉下的男女老少,悄悄地走出家門,來到别人家的田埂邊、菜園裡或山坡上去摸瓜果、蔬菜和豆類。老人去田野摸“安樂菜”(馬齒苋),希望家庭祥和興旺;做生意的上山坡摸“節節高”(芝麻),期望生意興隆;年輕人去溪邊摸“甜到梢”(甘蔗),盼望事業有成;小媳婦去田埂邊摸南瓜(南與男諧音),企盼生兒子;小夥子去小路旁摸梅豆角(梅與美諧音),期待有女兒;正在熱戀的情侶們,去野地摸百合花(“百年好合”之意),寓意白頭偕老,百年好合。
後來,摸秋者多演變為調皮的小孩。此夜,家長放縱孩子到别人家田中“摸秋”,如果是摘得蔥,則認為小孩長大後能聰明,如果是摘得瓜,則認為以後小孩吃喝不愁。丢了“秋”的人家,無論丢多少,從不叫罵。
摸秋人都是背着他人悄悄做的,形式上像偷,但又不是偷。這種風俗,在當時象征着人們的一種喜悅,代表着一種吉祥,也反映了當時人們對豐收的希望和對美好的夢想。随着時代的變遷,摸秋這種風俗,逐漸被塵封在記憶的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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