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智慧團建”系統做好團内激勵記載認證的工作指引
為落實新時代共青團激勵機制指導大綱(試行)(以下簡稱 “指導大綱”),團中央依托“智慧團建”系統開發的“團内激勵”功能已上線。根據團中央統一部署,現就在“智慧團建”系統做好2020年及以後各段各類團内激勵的記載認證工作指引如下。
1.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團内激勵記載認證工作是新時代共青團激勵機制組織實施中的重要一環,各院系需要高度重視,統籌部署安排,将工作内容和要求傳達到各班級團支部,明确責任分工,按照“下級申請、上級認證”原則開展激勵記載認證工作。2.學習掌握操作業務。各院系要組織各班團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智慧團建”系統團内激勵記載操作指引》(見附件1,以下簡稱“操作指引”),準确理解“智慧團建”系統各類團内激勵記載的内容,熟練掌握記載認證的操作步驟和操作要求。3. 全面完整準确記載。各院系要對照指導大綱和操作指引的要求,認真系統梳理院系團組織中2020年至今個人或者集體所獲入團激勵、評議激勵、榮譽激勵(包括各級“兩紅兩優”、 優秀少先隊輔導員、青年五四獎章等)、機會激勵(包括擔任團内職務、當選各級團代表、團屬社會組織人員等)、發展激勵(包括參加“青馬工程”、“推優入黨”等)為主要内容的團内激勵情況,做到數據全面、完整、準确;記載認證工作要以梳理的數據為依據,按照操作流程規範進行,不得謊錄虛錄、多錄漏錄。4.有序抓好工作落實。7月中旬起,各院系團組織按照要求集中推進2020年至今各段各類團内激勵的記載認證工作。8月中旬起,常态化做好此項工作。各院系要以此項工作為契機,加強對團内激勵機制的分析研判,更好地綜合運用五種激勵方式,持續增強團員先進性和光榮感,推進新時代團内激勵機制與時俱進、創新發展。
各院系要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做好此項工作,校團委将根據相關監測指标,定期對各直屬團組織工作進度進行評估, 對工作拖沓不力、消極應付、弄虛作假的将進行通報和嚴肅批評,對問題嚴重的團組織和負責人,将進行嚴肅問責。
“智慧團建”系統團内激勵記載操作指引
(1.0版,2021年7月團中央基層建設部發布)
1.【目的】
落實新時代共青團激勵機制指導大綱,指導各級團組織依托“智慧團建”系統開展團内激勵記載認證工作。
2.【内容】
在“智慧團建”系統記載團員所獲入團激勵、評議激勵、榮譽激勵、機會激勵、發展激勵為主要内容的團内激勵情況。
3.【操作步驟】
3.1入團激勵。重點記載初中已滿14周歲未滿15周歲的少先隊員是否經少先隊推優加入共青團組織。
3.1.1團支部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入團激勵”菜單,界面默認為本支部團員列表及基本信息。
3.1.2可選擇單獨或批量記載。如單獨記載,則逐一在每名團員“是否經少先隊推優入團”列的下拉菜單中進行勾選;如選擇批量記載,則先勾選團員,再點擊“批量記錄”按鈕進行相應操作。
3.1.3記載完成後,須由直屬上級團組織審核,審核通過後生效。團支部管理員可在“上級認證”列查看審核進度。
3.2評議激勵。記載團員年度教育評議等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優秀率不超過30% )和評優次數,進行累計疊加。評優次數與榮譽激勵挂鈎,作為團員獲得團内其他激勵的基礎條件,形成持續激勵。
3.2.1團支部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評議激勵”菜單,界面默認為本支部團員列表及當前年度評議信息。
3.2.2可選擇單獨或批量記載建議評議等次(如未參加評議, 選擇“未參加評議”選項并注明原因)。如單獨記載,則逐一在每名團員“評議結果”列的下拉菜單中選擇建議評議等次;如選擇批量記載,則先勾選獲評同一等次的團員,再點擊“批量團員 教育評議”按鈕并選擇相應建議評議等次。如團員評議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須上傳組織處置或紀律處分文件。系統默認評議年度為2020年至當前年度,可通過頁面右上角的年度篩選功能選擇。“年度評議優秀次數累計”列的數據為團員2020年以後累計獲評“優秀”等次數。
3.2.3.評議結果記載完成後,須由直屬上級團組織審核,上級團組織可結合實際調整評議等次。根據審核規則,評議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團員,上級團組織在審核前須審閱組織處置或紀律處分決定。團支部管理員可在“上級認證”列中查看審核進度。
3.3.榮譽激勵。記載各級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含少先隊輔導員)、五四紅旗團組織、青年五四獎章等團内個人和集體政治類榮譽。各級團組織均具有榮譽激勵記載權限。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3.3.1個人榮譽記載
(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榮譽激勵”菜單,選擇“個人榮譽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搜索姓名”欄輸入獲得榮譽表彰的人員姓名或身份證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榮譽獲得者”。如團員獲得的榮譽類型、授予組織、獲獎時間相同,則每次可同時添加不超過5名的榮譽獲得者。
(3)在“所獲榮譽”欄的下拉菜單中選擇所獲榮譽類型。
(4)根據界面提示規範填寫“授予組織名稱”,并在“選擇授予組織”欄中選擇其在“智慧團建”系統中錄入的團組織名稱。
(5)在“榮譽獲得時間”欄選擇獲得該榮譽的時間。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後。
3.3.2集體榮譽記載
(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榮譽激勵”菜單,選擇 “集體榮譽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所獲榮譽”欄選擇該組織所獲榮譽類型。
(3)根據界面提示規範填寫“授予組織名稱”,并在“選擇授予組織”欄中選擇其在“智慧團建”系統中錄入的團組織名稱。
(4)在“榮譽獲得時間”欄選擇獲得該榮譽的時間。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後。
3.3.3榮譽記載完成并提交後,須由授予組織審核。如記載方為團(總)支部,則須經直屬上級團組織審核通過後再由授予組織審核,審核通過後生效;如記載方和授予組織為同一組織, 則錄入後直接生效。授予組織也可點擊界面中的“授權審批團組 織”選擇下級組織進行審核。團組織管理員可在相應榮譽記載列 表中查看審核進度和所獲榮譽信息,如記載信息有誤可在上級審 批前進行删除操作,如上級已審批則不可删除。
3.4機會激勵。記載擔任團内職務,作為團代表(團的委員 會成員)人選,團屬社會組織成員,以及推薦參加團的重大活動、 特色實踐活動、黨和政府重大活動等信息。各級團組織均具有機 會激勵記載權限,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3.4.1團内職務記載
(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機會激勵”菜單,選擇“團内職務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搜索姓名”欄輸入需要記載擔任團内職務的人員姓名或身份證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至“人員列表”。
(3)在“職務”和“性質”欄的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類别。
(4)在“任職時間”欄選擇任職起止時間。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後。
(5)在“任職所在團組織”欄規範填寫擔任團内職務的團組織名稱。
3.4.2團代表記載
(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機會激勵”菜單,選擇 “團代表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搜索姓名”欄輸入需要記載當選團代表的人員姓名或身份證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至“人員列表”。
(3)在“當選時間”欄選擇當選為團代表的時間。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後。
(4)根據界面提示在“激勵事項”欄規範填寫召開團代會 的組織名稱和屆次信息。
3.4.3團屬社會組織成員記載
(1) 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機會激勵”菜單,選擇 “團屬社會組織成員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 在“搜索姓名”欄輸入需要記載的團屬社會組織成員姓名或身份證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至“人員列表”。
(3) 在“團屬社會組織名稱”欄規範填寫該組織名稱。
(4) 在“擔任職務”欄填寫所任職務,如青年志願者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等,如無可不填寫。
(5) 在“主管單位”欄中選擇該團屬社會組織的直接管理單位在“智慧團建”系統中錄入的團組織名稱。
3.4.4其他機會激勵記載
(1) 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機會激勵”菜單,選擇 “其他機會激勵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搜索姓名”欄輸入需要記載的人員姓名或身份證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至“人員列表”。
(3)在“活動名稱”欄中規範填寫活動名稱。
(4)在“參加時間”欄中選擇參加活動的時間。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後。
3.4.5機會激勵相應記載完成并提交後,如記載方為團(總) 支部須由直屬上級團組織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生效。團組織管 理員可在相應列表中查看審核進度和記載信息,如記載信息有誤可在上級審批前進行删除操作,如上級已審批則不可删除。
3.5發展激勵。記載推薦參加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 作為村(社區)“兩委”人選、優秀青年人才舉薦、推優入黨等信息。各級團組織均具有發展激勵記載權限,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3.5.1參加“青馬工程”記載
(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發展激勵”菜單,選擇“青馬工程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搜索姓名”欄輸入參加“青馬工程”的人員姓名或身份證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至“人員列表”。
(3)在“類型”和“參加時間”欄的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 類别和參加年份。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後。
(4)根據界面提示在“組織名稱”欄規範填寫“青馬工程” 主辦單位名稱。
3.5.2 “推優入黨”記載
(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發展激勵”菜單,選擇“推優入黨記載”進入默認界面。
(2)在“搜索姓名”欄輸入“推優”人選姓名或身份證号 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相應人員至“人員列表”。
(3)“申請入黨時間”欄由系統自動與團員個人名片中的 “遞交入黨申請書時間”息同步。
(4)在“推優類别”欄的下拉菜單中選擇相應人員被“推薦作為入黨積極分子”或“推薦作為黨的發展對象”。
(5)在“當前狀态”欄選擇當前是否已經黨組織确定。
(6)在“推薦時間” 中,“推薦時間”應為推薦人選被團組織“推薦作為入黨積極分 子”或“推薦作為黨的發展對象”的時間,一般以團支部推優大會通過的時間為準。“确定時間”應為推薦人選被黨組織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或“黨的發展對象”的時間,如推薦人選尚未被黨組織确定,則“确定時間”不可選。
(7)在“推優表”欄上傳電子版推優表(PDF格式)。
(8)完成“提交”後,系統将持續跟蹤團員“推優”進展情況。
① 團員被“推薦作為入黨積極分子”且錄入系統時已經黨組織确定的,“推優入黨列表”界面将在1年後提示“更新狀态”。組織管理員須根據實際更新推優人選當前狀态,在“處于考察期、 被取消資格、被确定為發展對象” 3個選項中選擇相應狀态。如 選擇“處于考察期”,則系統1年後再次提示更新狀态;如選擇“被取消資格”,則系統終止跟蹤。如選擇“被确定為黨的發展 對象”,點擊“更新狀态”按鈕後須選擇“确定時間”,系統将 在1年後提示更新狀态。
團員被“推薦作為入黨積極分子”錄入系統時“未被黨組織确定”,則1年後“推優入黨列表”界面提示“更新狀态”。組織管理員須根據實際,更新推優團員是否已被黨組織确定為入黨 積極分子,跟蹤邏輯同上。
② 團員被“推薦作為黨的發展對象”且錄入系統時已經黨組織确定的,系統将在1年後提示更新狀态,可在“處于考察期、 被取消資格、已入黨” 3個選項中選擇相應狀态。如選擇“已入 黨”,須填入“入黨時間”(被黨組織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時間), 跟蹤結束。
團員被“推薦作為黨的發展對象”錄入系統時“未被黨組織 确定”,則1年後“推優入黨列表”界面提示“更新狀态”。組 織管理員須根據實際更新推優人選是否已被黨組織确定為黨的 發展對象,跟蹤邏輯同上。
每次更新狀态後均須經過上級團委審核,審核通過後生效。如團員組織關系發生轉接,推優狀态同步遷移至新組織。
3.5.3其他發展激勵記載
(1)在“搜索姓名”欄輸入需要記載的人員姓名或身份證 号碼,點擊“搜索”按鈕并添加至“人員列表”。
(2)根據界面提示在“舉薦事項”欄規範填寫事項名稱。
(3)在“舉薦時間”欄填寫時間。系統默認為2020年及以
後。
3.5.4發展激勵相應記載完成并提交後,如記載方為團(總) 支部須由直屬上級團組織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生效。團組織管理員可在相應列表中查看審核進度和記載信息,如記載信息有誤可在上級審批前進行删除操作,如上級已審批則不可删除。
3.6上級認證。上級認證功能用于審批下級團組織提交的入 團激勵、評議激勵、榮譽激勵、機會激勵、發展激勵業務。具體 操作步驟如下。
3.6.1團組織管理員點擊“團内激勵-上級認證”菜單,界面默認進入“入團激勵”待審批事項,如需審批其他激勵業務,點擊頁面上方的按鈕切換審批業務。
3.6.2可單獨或批量審批。如單獨審批,則逐一點擊“操作” 列的審批按鈕操作;如選擇批量審批,則先勾選人員,再點擊“批量審批”按鈕進行相應操作。對于審批不通過的事項,須填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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