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區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三大隊在來賓北收費站開展“百日行動”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當晚10時,民警在來賓北收費站對一輛桂A牌白色保時捷轎車進行檢查,并讓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卻遲遲未出示證件,還說自己的身份證也沒有攜帶。
随後,民警将駕駛員提供的身份證号輸入系統進行查詢,結果根本查不到莫某的駕駛證信息。
經民警詢問得知,莫某剛剛開車沒多久,目前還在考科目一,車子是從車行裡租來開的,當天下午與朋友從欽州開車回來賓,沒想到遇到了交警。
無證駕駛
拿生命開玩笑啊!
法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2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包括以下七種情形:
(1)未取得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駕駛機動車;
(2)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超過有效期;
(3)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4)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
(5)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6)駕駛機動車與準駕車型不符;
(7)機動車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間。
無證駕駛“劫數難逃”
再心急也得“持證上崗”
駕照考試會學習上路必須的
交通安全知識和基本駕駛技能
還沒有通過考試就駕車上路
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還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産安全
今妹再次提醒大家不要心存僥幸
不要輕易嘗試無證駕駛的滋味!
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無證駕駛危害極大
1、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2、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财産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财産安全。
3、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無證人員無視交通規則,輕視他人生命财産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
整合南國今報 通訊員黃文金
遵義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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