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老年人要收帶孫費嗎

老年人要收帶孫費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03 11:03:32

老年人要收帶孫費嗎?老人索要“帶孫費” 法院是否該支持?,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老年人要收帶孫費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老年人要收帶孫費嗎(老人索要帶孫費)1

老年人要收帶孫費嗎

老人索要“帶孫費” 法院是否該支持?

全國多地出現老人追索“帶孫費”案件,專家稱“老人有權追索”

帶孩子本是父母的責任,但這一職責在不少家庭裡實際上由隔代的老人承擔。

最近,山東濟南一名老人起訴兒子索要兩萬多元“帶孫費”獲法院支持的案件沖上熱搜。記者檢索發現,全國已有多地出現類似老人追索“帶孫費”的案件。

這些案件引人思考:“帶孫費”究竟是什麼性質的費用?老人是否有“帶孫”的義務、是否有權利索要“帶孫費”?老人索要“帶孫費”的背後反映了什麼問題?

鬧上法庭

起訴兒子索要兩萬餘元“帶孫費”

最近,在山東省濟南市曆城區法院審結的一起“帶孫費”案件中,老劉念及兒子劉某某和兒媳在外奔波,帶兩個孩子不容易,主動将大孫子帶在身邊撫養。劉某某還給老劉寫了份協議,承諾每月支付撫養費300元,但此後這一協議成了“空頭支票”。老劉礙于親情,多次與兒子溝通此事,但兒子總以各種理由搪塞過去。老劉一怒之下,将兒子起訴到法院,要求兒子劉某某支付欠付的“帶孫費”兩萬餘元。

經調解,劉某某不同意支付,開庭時也拒不到庭。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認為,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義務,劉某某具有撫養子女的能力,撫養孫子小劉并非老劉的法定義務。且劉某某在與老劉簽訂的協議中承諾每月支付小劉撫養費300元,但其卻未依約履行,此舉勢必導緻代其承擔撫養義務的老劉付出增加。老劉不僅需要投入精力照顧小劉,還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費用以保證小劉的正常生活,老劉作為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有權要求劉某某支付欠付的撫養費。最終,曆城區法院依法判決劉某某支付老劉“帶孫費”兩萬餘元,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除了上述這宗判決外,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共有三宗分别來自江蘇無錫、江西萍鄉、陝西丹鳳的老人追索“帶孫費”的案件。此外根據公開報道,廣東汕頭、四川德陽、廣西陸川等地也有類似案件。

“實際上,‘帶孫費’不是一個法律概念,隻是有些人的一些通俗叫法。”廣東省律師協會婚姻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廣東經綸君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植龍律師表示,“所謂‘帶孫費’,實質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因各種原因無法履行監護照顧子女的職責時,對自己的父母代為照護未成年子女而支出費用的補償或報酬。”

糾紛不斷

有案件因“無因管理”産生親子糾紛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檢索所得的三宗案件中,一宗為無因管理糾紛,兩宗為勞務合同糾紛。

根據法律規定,無因管理指的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而進行的管理行為。無因管理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因此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受到的實際損失。

在無錫中院二審的無因管理糾紛案件中,蔡婆婆與張阿伯系夫妻關系,張某某系張阿伯與前妻所生兒子。張某某與王某原系夫妻關系,兩人于1990年生育兒子張某,後于1999年離婚。2000年,張某某與缪某某再婚。蔡婆婆起訴說,自張某出生第二天起直至13歲,張某一直由蔡婆婆撫養教育。蔡婆婆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多年來一直要求張某某、缪某某向其支付張某的生活費、教育費、夥食費等費用,但張某某、缪某某均不予理會。為此,蔡婆婆起訴至法院,要求張某某、缪某某以2017年宜興市職工平均工資73866元為基數,參照離婚案件撫養費的标準,向蔡婆婆支付共十年的撫養費。

法院最終認為,首先,蔡婆婆主張因其照顧撫養張某,故而其與張某某、缪某某形成無因管理的債權債務關系,該主張依據并不充分,在日常生活中不排除祖父母(繼祖父母)基于血緣關系及親情等因素而幫助照看孫子女(繼孫子女)的情形。特别是張阿伯、蔡婆婆在近二十年前照顧張某,而蔡婆婆直至本案訴訟前從未主張過支付相關撫養費,直至張阿伯去世後,在雙方就張阿伯的遺産(房産)發生糾紛的背景下,蔡婆婆才以無因管理之由提起本案訴訟,印證了在蔡婆婆、張阿伯照顧張某時,蔡婆婆與張某某、缪某某之間并無形成無因管理之債的初衷。退一步講,即便蔡婆婆主張的無因管理之債的構成要件成立,蔡婆婆在照顧張某這一事實發生近二十年後才提起訴訟,其請求已過訴訟時效,故法院不支持蔡婆婆的主張。

在陝西丹鳳縣法院審理的一宗案件中,因兒子兒媳外出打工,爺爺奶奶承擔起了照管孩子的責任。老人聲稱,其與兒子兒媳“約定在代管期間每月支付2000元”,但從2016年起至2020年,老兩口傾其所有、精心看護,兒子兒媳卻毫不領情、違反約定,拒絕支付代管孫女的費用,将老人的付出看成理所當然,“讓人寒心”。老兩口于是起訴到法院,要求兒子兒媳“支付約定的工資96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兩口與兒子兒媳之間并未有書面或口頭的勞務合同,雙方之間并未形成事實上的勞務合同關系,老人所主張的“帶孫費”實際是指老人代替其子女花費在孩子身上的費用,并不是老人所主張的勞務工資,現因兒媳已全部支付其應承擔的孩子撫養費,因此法院對老兩口的訴訟請求依法不支持。

老人對孫輩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人民法院在多宗案件中明确:老人對孫輩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

在汕頭市濠江區,2007年9月1日出生的女孩小陳在父母離婚後,由媽媽姚某撫養。後姚某因病去世,小陳跟着外婆李姨一起生活,外婆照顧她的生活起居,由此産生的生活費、教育費大部分由小陳的父親陳某支付,其中李姨也承擔了一定費用。當小陳考上某民辦初中後,李姨為她交納了近萬元的學雜費并要求陳某給付,但陳某拒絕承擔。雙方因此産生糾紛,李姨将陳某告上法院。

汕頭市濠江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民法典第1043條第2款規定,該案屬于婚姻家庭糾紛。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在被告陳某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原告對孩子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卻代替被告長期撫養孩子,所以有權要求被告償付其代為撫養孩子所支付的必要生活費用和教育費。法院酌定孩子每月生活費按800元由被告按月支付給原告,并對被告的行為予以嚴肅批評教育。

大量案例表明,老人幫忙照顧孫輩是基于家庭親情和無私的愛。而一些老人索要“帶孫費”更多的是為了一個理。

“我國固然是一個重視家庭倫理的國家,大多數老人也在默默為自己的子女付出,但這并不意味着付出就是一種必須,也不意味着我們可以對老人的付出感到理所當然。”江西萍鄉中院的經辦法官在一起老人追索“帶孫費”案件的判決書中寫道,“或許‘勞務費’的提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老人的付出并不是理所當然的事,作為晚輩要感謝老人的幫助,尊重老人的感情,體諒老人的辛苦,缺乏這份愛與關心,老人帶孩子便會變成一種單向付出,心理上的失衡最終可能外溢,尋求法律的救助。”

父母的撫養不可或缺

遊植龍說,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照護孫子女、外孫子女時,往往需要一定的物質支出、支付一定的費用并付出大量的時間、精力,因而有權要求未履行監護職責的子女予以補償。

他解釋說,對于父母健在且有撫養能力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并無法定的撫養義務。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履行撫養義務是有條件的,對此,民法典第1074條規定得很清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同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2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照護。

“在子女撫養中,父母的親自撫養照料對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子女尚年幼時,更需要父母的親自教育和言傳身教,這樣才更有利于親情的培養和子女的健康成長。”遊植龍說。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來源: 羊城晚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