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享筆者在項目操作過程中,對一些易混淆的概念、名詞進行梳理。筆者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梳理:
1、估算、概算、預算的概念;
2、結算、決算的概念;
3、招标控制價、攔标價、标底、标的與标的物的概念。
一、估算、概算、預算1、估算
估算即為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項目總投資的投資估算,投資估算一般是對拟建項目建設投資、流動資金和建設期利息的估算。
2、概算
概算全稱為初步設計概算,發生在項目初步設計階段。概算是根據設計圖紙、概算定額、費用定額、設備和材料預算價格,工資标準等資料編制的技術經濟文件。設計概算包括:建設項目總概算、單項工程綜合概算、單位工程概算、其它工程和費用概算以及編制說明等。由設計單位編制,是設計文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招标階段是建設單位确定招标控制價和建築企業投标報價的依據。
3、預算
預算全稱為施工圖預算,發生在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預算是根據施工圖、預算定額、各項取費标準、建設地區的自然及技術經濟條件等資料編制的建築安裝工程預算造價文件。在傳統項目中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實行工程預算包幹、撥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
有的大型施工企業内部也會針對承包的工程編制施工圖預算,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有效控制施工成本。
小結
在《政府投資條例》中提出“初步設計提出的投資概算超過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投資估算10%的,項目單位應當向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要求項目單位重新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筆者歸納為概算是估算的進一步細化,預算對概算中建安費用進一步細化,在進行編制的過程中要考慮10%的約束條件。
概算與預算最大的差别就是編制範圍不同。概算的編制範圍是從項目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的所有費用,預算的編制範圍則是建築工程安裝費,不包括勘察設計、征地拆遷等費用。概算與預算編制标準也不同,概算是根據相應概算指标、定額進行編制;預算是根據國家、省、市預算定額進行編制。
二、結算、決算1、結算
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工程結算一般涉及兩個階段,一是發生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進度款結算,二是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應進行竣工結算。
2、決算
工程決算是指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文件。其内容應包括從項目策劃到竣工投産全過程的全部實際費用。竣工決算包括:竣工工程概算表、竣工财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财産總表、交付使用财産明細表和文字說明等。
小結
在PPP項目中,結算一般由施工單位編制,工程決算則為項目公司編制。最直觀的區别是結算僅為建築工程施工費用(建築安裝工程費),而工程決算不僅包含建設工程施工費還包含勘察設計費、征地費、拆遷費等。所以在PPP合同階段一定要明确清楚竣工結算、竣工決算的定義,從而有效控制項目總投資。
綜上所述,結算是決算的一部分,是決算的有利支撐。一般認為決算不能超過預算,預算不能超過概算,概算不能超過估算。(ID:RUNYUND)
三、招标控制價、攔标價、标底、标的與标的物1、招标控制價
招标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價。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标,并應編制招标控制價。當投标人投标報價超過招标控制價則廢标。
2、攔标價
攔标價指招标人在招标過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項目總價格的最高限制标準,是招标人期望的價格,要求投标人投标報價不能超過它,否則為廢标。
3、标底
标底是招标人預計的價格,它的編制依據是地方的消耗量定額、網刊的信息價格和地方規定的取費标準及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标底一般先由設計單位、工程咨詢服務部門或專門從事建築預算定額部門,編制出初步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然後經建設單位和主管機關、建設銀行等共同審查後确定。标底是選擇中标企業的一個重要指标,在開标前要嚴加保密,防止洩漏,以免影響招标的正常進行。
4、标的與标的物
标的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如貨物交付、勞務交付、工程項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标的的種類總體上包括财産和行為,其中财産又包括物和财産權利,具體表現為動産、不動産、債權、物權等;行為又包括作為、不作為等。
标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商業買賣合同中的特定名詞,标的物指買賣合同中所指的物體或商品。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标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标的物。
小結
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進行招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的規定,招标人可以設标底。當招标人不設标底時,為有利于客觀、合理的評審投标報價和避免哄擡标價,造成國有資産流失,招标人應編制招标控制價。《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标底。一個招标項目隻能有一個标底。标底必須保密。招标人設有最高投标限價的,應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價或者最高投标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标限價。
招标控制價與攔标價作用相同但意義不一樣,可以理解為招标控制價是客觀存在的,而攔标價可以主觀修改,攔标價可以低于招标控制價。
招标控制價和标底從編制作用分析,招标控制價是為了防止投标人擡高報價,作為限制作用,投标人報價超過招标控制價則廢标;标底更多的是起參考作用,是為了與投标報價進行對比分析。标底可以選擇不設,而招标控制價必須設置。
招标控制價、攔标價、标的、标的物開标前都是公開的;而标底開标前是保密的,在開标時宣布。
筆者結合從事PPP的經驗,對易混淆的一些概念、名詞進行了歸納梳理,望對政府方、社會資本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帶來一定幫助。如有不妥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作者簡介
張丙霖 河北潤揚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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