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
宋代朱熹《詩集傳》:“文王之化,自家而國,男女以正,婚姻以時,故詩人因所見以起興,而歎其女子之賢,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然則桃之有華(花),正婚姻之時也。”
清代方玉潤《詩經原始》:“《桃夭》不過取其色以喻‘之子’,且春華初茂,即芳齡正盛時耳,故以為比。”
注釋⑴周南:《詩經》“十五國風”之一,今存十一篇。
⑵夭夭:花朵怒放,茂盛美麗,生機勃勃的樣子。
⑶灼灼:花朵色彩鮮豔如火,明亮鮮豔,閃耀的樣子。華:同“花”,指盛開的花。
⑷之子:這位姑娘。于歸:姑娘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歸宿,故稱“歸”。于,虛詞,用在動詞前。一說往。
⑸宜:和順、親善。室家:家庭。此指夫家,下文的“家室”“家人”均指夫家。
⑹有蕡(fén):即蕡蕡,草木結實很多的樣子。此處指桃實肥厚肥大的樣子。蕡,果實碩大的樣子。
⑺蓁(zhēn)蓁:樹葉繁密的樣子。這裡形容桃葉茂盛。
⑻家人:與家室義同。變換字以協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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