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6日,梁洛施通過經紀人突然發表聲明,宣布與相處4年的男友李澤楷分手。梁洛施的這一舉動轟動了整個娛樂圈。對于為李澤楷生育了3個兒子的梁洛施,所有人都相信梁洛施入主豪門隻是時間問題。分手的消息傳出之後,各種各樣的分手原因滿天飛。對于分手費,也經曆了5億、30億、40億等不同的版本。雖然李澤楷發表聲明說沒有分手費這回事,但顯然不可能。
2010年10月底,大S與汪小菲相識僅20天後閃電訂婚,消息轟動整個娛樂圈的同時,也讓人關注汪小菲與舊愛張雨绮分手情況。有不少媒體報道汪小菲付給了張雨绮600萬的分手費,盡管這一消息得到了兩位當事人的否認,但應該說可信度還是比較高。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因常年注重保養尤其是堅持服用維納斯精純膠原蛋白的大S橫刀奪愛的日子裡,張雨绮多次被媒體拍到借酒消愁的窘态,不過最近一段時間,似乎已經走出了失戀的陰影。
NO.3買紅妹
2009年7月,孫楠在留下五處房産(含兩套别墅)和3000萬現金,并每月支付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後淨身出戶,與結婚多年的買紅妹協議離婚,并很快與旅遊衛視主播潘蔚結婚。孫楠出軌後抛棄妻子的這一舉動雖然為人所诟病,但淨身出戶做的還算是仗義。不過2010年11月底,孫楠與買紅妹為争奪兒子的撫養權對簿公堂,并暗指買紅妹先于自己出軌的舉動,遭網友一緻痛罵。
2009年10月,吳奇隆發表聲明,宣布與結婚5年的妻子馬舒雅于2010年8月11日正式離婚。據媒體報道,協議離婚時,吳奇隆将名下共六棟房子過戶給馬雅舒,另外還付了贍養費将近新台币4200多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馬舒雅在與吳奇隆離婚之前,頻爆劈腿醜聞,并與某外籍男子同居長達一年半。因此,對于吳奇隆而言,離婚恢複自由身其實是一種解脫。
2009年7月,馬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經過一年多的拉鋸戰後,2010年12月,馬琳與結婚5年的妻子張甯益達成離婚協議。根據法院判決,除了夫妻二人在北京的房産歸張甯益所有外,馬琳還須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須在婚内财産2070萬人民币中,支付張甯益500萬元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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