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裡安裝攝像頭能不能處罰?郭某是一位中學英語老師2014年通過銀行按揭貸款,她在縣城購買了一套房屋天有不測風雲,2015年冬,郭某家中不幸遭遇盜竊,貴重物品被洗劫一空為此,她對家中安全格外關注2016年春,郭某懷孕,出于對家人及财産安全的擔心,她決定在自家門口上方安裝監控攝像頭攝像頭安裝成功後,郭某隻要坐在家中的電腦前,家門口的所有情況悉收眼底郭某雖然安心了,可對門的鄰居李先生卻認為,郭某所安裝攝像頭的監控範圍已涉及到自己的生活空間,其進出活動以及來客情況均能被郭某看到,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在多次與郭某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李先生一紙訴狀将郭某推上被告席,要求其拆除安裝在房門口的攝像頭,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小區裡安裝攝像頭能不能處罰?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郭某是一位中學英語老師。2014年通過銀行按揭貸款,她在縣城購買了一套房屋。天有不測風雲,2015年冬,郭某家中不幸遭遇盜竊,貴重物品被洗劫一空。為此,她對家中安全格外關注。2016年春,郭某懷孕,出于對家人及财産安全的擔心,她決定在自家門口上方安裝監控攝像頭。攝像頭安裝成功後,郭某隻要坐在家中的電腦前,家門口的所有情況悉收眼底。郭某雖然安心了,可對門的鄰居李先生卻認為,郭某所安裝攝像頭的監控範圍已涉及到自己的生活空間,其進出活動以及來客情況均能被郭某看到,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在多次與郭某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李先生一紙訴狀将郭某推上被告席,要求其拆除安裝在房門口的攝像頭。
庭審中,郭某辯稱,其安裝攝像頭是為了預防因小區管理不善而發生盜竊和其他安全事故,是一種自力救濟行為,這一行為對李先生也有利。此外,攝像頭也未占用公共空間,故不同意拆除。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2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了公民的隐私權。而被告郭某未征得相鄰方原告李先生的同意,擅自在住宅共用部位安裝了攝像頭,對李先生每日的出入行蹤、來客情況的秘密性造成了影響,因此李先生要求郭某拆除攝像頭的訴訟請求理由正當,遂判決給予支持。
本案中,郭某安裝的攝像頭的監控範圍為她和李先生相鄰雙方的共用走道。此類空間具有一定的特性,既不同于具有完全秘密性的住宅空間,也不同于完全開放的公共空間,因與住宅相連接而具有一定的私密性。郭某在該共用走道安裝攝像頭,便能清晰監控到李先生出入走道的活動情況,無疑對其私密生活産生了負面影響,依法應當拆除。郭某辯稱自己的這一舉動屬于自力救濟,但所有的權利都有合理的邊界,公民行使自力救濟應在合理合法範圍内,并且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就構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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