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三個不得?“三不批”當前農村宅基地改革之中,嚴格加強農村宅基地的管控,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制度,在保障農村居民合法建房權益、保障農村宅基地資源能夠得到有效使用的基礎之上,規範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審批流程,下放農村宅基地審批權限,新《土地管理法》規定三類情況申請宅基地将不予批準,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農村宅基地三個不得?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三不批”
當前農村宅基地改革之中,嚴格加強農村宅基地的管控,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制度,在保障農村居民合法建房權益、保障農村宅基地資源能夠得到有效使用的基礎之上,規範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審批流程,下放農村宅基地審批權限,新《土地管理法》規定三類情況申請宅基地将不予批準。
1.不滿足一戶一宅條件申請宅基地不予批準:“一戶一宅”已經成為農村宅基地使用最基本的原則,通過宅基地确權登記、閑置宅基地清理整治、宅基地付費使用改革等對“一戶多宅”問題進行清理,從而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規定,保障農村宅基地資源能夠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所以現階段如果農村居民不滿足一戶一宅條件,其申請宅基地修建住房,将不予批準。
2.将宅基地出賣、出租、贈與、有償退出等申請宅基地不予批準: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對于增加農村居民經濟收入、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此,2019年《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及2021年《關于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指出将勵對依法登記的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進行複合利用,所以現階段很多農村居民都将農村宅基地出賣、出租、贈與、有償退出,而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将宅基地出賣、出租、贈與、有償退出的人,申請宅基地将不予批準。
3.非農村集體成員申請宅基地不予批準: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隻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才有資格才能夠申請宅基地宅基地,所以依據此項規定,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包括将戶口遷出農村集體的人),在農村申請宅基地都将不會予以批準。
“四禁止”
保障農村居民合法的宅基地權益,深化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讓農村宅基地能夠得到合理的使用,是近些年宅基地改革的主要目的,也是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基礎,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四類行為将會被禁止。
1.禁止違背農村村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通過宅基地流轉能夠有效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盤活農村閑置資産,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但是推動農村宅基地流轉是以農村居民自願為原則,然而許多農村地區卻強行要求農村居民流轉宅基地,甚至不顧農村居民的意願,強行推動農村宅基地流轉,對于這一類行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明确禁止違背農村居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
2.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為了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加強對農村宅基地資源的保護,推動農村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對農村居民違規違法獲得的宅基地以及長期閑置的宅基地進行收回處理,不過在此過程中,農村居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推動農村居民進城落戶是當前農村居民重要的改革政策之一,為了免除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後顧之憂,宅基地改革之中要保護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的合法耕地和宅基地權益,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4.禁止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在改革之中,禁止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要尊重農村居民的意願、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權益,合理的推動合村并鎮等改革。
“兩注意”
宅基地作為農村重要土地資源之一,要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管控,保障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保障農村居民合法的宅基地權益,所以在當前的農村宅基地改革之中,農村居民需要注意兩件事。
1.不得長期閑置宅基地:現階段正逐步盤活農村閑置的宅基地資源,并深入推動農村閑置宅基地的清理整治,農村居民也需要合理的對閑置宅基地進行使用,杜絕宅基地閑置浪費等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閑置、房屋倒塌超過兩年以上未恢複重建的宅基地将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所以農村居民在使用宅基地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宅基地長期閑置。
2.不得擅自在宅基地上修建廠房等非居住性房屋:宅基地是保障農村居民住房權益的土地資源,但是近些年有的農村居民獲得宅基地申請審批之後,并沒有将農村宅基地用于住房建設,反而是違規在宅基地上修建廠房、養殖場等,對于其違規修建的廠房、養殖場等将會予以拆除處理,對于其違規取得的宅基地也将會進行收回處理。
來源: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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