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已逝節哀思,告别儀式結束後,逝者家屬通常選擇将親人遺體進行土葬或者火葬。《延安市殡葬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到延安有步驟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殡葬用地,革除喪葬陋習,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近日,延安逝者家屬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自己親人在家正常去世,因開不出殡儀館要求出具的死亡證明,親人最終未進行火葬。
據逝者家屬朋友李女士稱,“尊重逝者生前意願,逝者生前選擇出院後在家中正常死亡,因延安殡儀館目前建設中,目前逝者家屬大多數選擇在安塞區殡儀館對親人火葬。他們要求我們出具衛生機構或者公安司法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才能火化。但衛生機構和公安司法部門并不願意為逝者開具證明,死者為大,我們實在是沒有辦法才進行土葬啊!”
針對此事,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緻電延安市殡儀館了解情況,周建華館長表示:“因為安塞區殡葬管理中心的遺體火化一事,我們之前還咨詢過陝西省民政廳,安塞區殡儀館是安塞區民政局的下屬單位,他們執行的文件應該是陝西省民政廳的文件。延安市殡儀館目前建設中,目前所有的遺體火化事項都由安塞區殡葬管理中心承擔。”
記者繼續從安塞區殡葬管理中心詢問遺體火化所需的死亡證明手續問題,吳姓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安塞區殡葬管理中心火化事務遵照國家文件《關于進一步規範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執行。
記者詢問該工作人員《延安市殡葬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中指出,公民在火葬區内正常死亡後,由喪主或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和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及時通知殡儀館接運遺體,并辦理火化手續,為何安塞區不接收社區開具的死亡證明?“以前社區開的死亡證明可以進行遺體火化,因為出過幾次非正常死亡牽涉出刑事案件,之前在延安市開視頻會議時,陝西省民政廳張處長在會議上提醒殡儀館在審核資料時,社區出具的死亡證明不能作為遺體火化證明資料。”
随後,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針對此事繼續聯系到陝西省民政廳了解其執行政策,社會事務處張勇處長對此表态:安塞區殡葬管理中心執行的文件是《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民政部三部門聯合文件》。逝者所屬社區街道辦既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出具死亡證明。以前安塞區殡儀館接收社區出具的死亡證明是違規操作。
“我們在錄殡葬系統信息時,要求上傳逝者死亡證明資料。如果是居家正常死亡的逝者,就由逝者生前所在衛生機構調查問診并推斷死因後出具證明,現在延安市民就是遇到當地衛生機構不履行職責,不作為問題。如果衛生機構不配合,老百姓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文件規定的很清楚,衛生機構要對轄區居家正常死亡的逝者進行上門詢問、了解後開具死亡證明。延安新殡儀館在建設期間,遺體火化事務都在安塞區殡葬管理中心進行,遵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民政部三部門聯合文件》嚴格執行。”省民政廳張處長繼續說。
華商報記者 袁小鋒 編輯 馬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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