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高峰期雙眼要擦亮?中人社傳媒記者 鄧宇 實習生 趙曉丹,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求職高峰期雙眼要擦亮?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中人社傳媒記者 鄧宇 實習生 趙曉丹
每年夏季,實習/求職熱度和戶外溫度幾乎不相上下。然而在海量實習/求職信息背後,可能隐藏了不少被人忽略的陷阱:為盡早積累崗位實習經驗,不少在校生很容易相信中介的話術,最終造成時間和金錢方面的雙重損失;部分職場萌新涉世未深、資曆尚淺,入職後才發現拿不到應得的報酬,隻能被迫放棄;而即便是有一定閱曆的職場老鳥,似乎也無法保證不會在同一個“坑”裡跌倒兩次。
實習/求職過程中都有哪些常見的坑人套路?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權益,防侵權于未然?記者找到了幾位當事人,回顧其遭遇并咨詢相關專業人士。
不要輕易相信中介
“找中介一定要擦亮眼睛,即使是熟人介紹也應該多一份謹慎。”這是田甜被中介騙走1500元後總結的經驗。
為了不給家裡添負擔,田甜從大一寒假開始便在外面實習。“廠裡每完成一筆訂單都會有返利,我起初得到的承諾是1500元。有一天,中介突然說隻有600元了,且一直拖着不給。後來聽說别人早就拿到了1500元,我想找他對質卻發現已經被拉黑了。”田甜說。
田甜表示,沒想到第一次出去找實習就被坑了,而且是中了“殺熟”的圈套。原來,這位中介是其同學的一位直系學姐介紹的,因此并沒有産生懷疑,直到從學姐的朋友圈看到二人原來是男女朋友關系,田甜猜測他倆“可能合夥把我們給騙了”。
無獨有偶,小奇也曾遭遇過類似的情況。“去年暑假找工作,姐姐幫我聯系了一個中介。起初他和我說上海那邊有工廠還招人,催我趕快過去。我急忙趕到上海後,他又說對方不需要招人了,讓我先找地方住下來,第二天再幫我找,但直到最後也沒幫我什麼忙。”小奇告訴記者。
湖南二十一世紀律師事務所黃律師表示,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在校生利用暑假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田甜和小奇作為在校生不具有勞動主體資格,其勤工助學期間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因而發生的争議不屬于勞動争議,不能适用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不能受理。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大學原黨委書記劉建平認為,要建立多方協同合作的長效機制,強化大學生實習的公共服務。比如設立由社會保障、工商、法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組建的大學生實習服務機構,免費向大學生提供實習政策咨詢、供求信息等服務,為大學生實習搭建公共平台。
遠離表裡不一的企業
“長沙應屆生求職避雷!”意識到網上求職被騙後,張冰在某社交平台發了一則帖子,引來不少網友關注。
今年畢業後,張冰和朋友都留在長沙,計劃先找一份短期工作,便通過某招聘網站投遞了簡曆。“這個實習崗位信息上說每日工資100~120元,月結,簽實習協議。”張冰說,“面試時,HR告訴我們有3天試崗期,期間每日工資80元,通過後便可轉為實習生。”
不過,事情的進展并非如HR所描述的那樣。入職後,張冰等人發現這是一家外包公司,之前承諾的薪資更是被直接否認。部門負責人告訴張冰,試崗期工資隻有在未通過試崗的情況下才會發放,轉正後的工資也是計件算錢的。
“所謂的試崗并沒有一套明确的評價标準,用于判斷我們是否能夠勝任。試崗3天默認我們可以正式上崗,但什麼合同都沒有簽。”張冰說,負責人表示實習協議隻有在校生可以簽。
很顯然,張冰等人遇到了一家給求職者“畫餅”的企業。專家介紹,在校學生一般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實習協議,而應屆生的簽約主要分為就業意向書和三方協議兩種,後者的法律約束效力更強。畢業後的實習叫做試用期,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須在勞動者入職後一個月内與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長期關注勞動領域的律師常莎表示,高校畢業生要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權益,應當堅持簽三方協議,而不是保障效力相對較低的就業協議。
記者注意到,張冰應聘的這家公司雖然發布的是實習崗位,但崗位信息中明确标注“長期招收應屆畢業生”的字樣。張冰說,這個崗位經常有人離職,所以一直缺人。
“一個同事告訴我們,他在這裡一個月工資隻有950元。他的另外一個同學剛來時,一天隻能拿到10塊錢,甚至連上下班的車費都不夠,我們立馬就決定‘跑路’了。”讓張冰等人沒想到的是,盡管入職沒有簽合同,離職流程卻有一堆,工資也沒來得及結算,“不知道還會不會結了”。
未入職先繳費不可信
“我算是在同一個‘坑’裡跌倒過兩次。”談及過往求職受騙經曆,阿凱有些哭笑不得。
據他回憶,其當時已經工作了半年多時間,短暫休息後,他又重新開始找工作。“看到某餐廳招聘西點師,我做了一番功課,發現餐廳規模比較大,感覺應該靠譜,就聯系了招聘負責人。”阿凱說,餐廳方面很快有人聯系他面試,并在途中向其索要2600元,美其名曰服裝費和培訓費。
為了讓阿凱放心,對方還保證說如果後期無法入職,這些錢都是可以退的。然而等到阿凱真正無法順利入職時,這筆交上去的費用被對方一拖再拖。微信、電話都被拉黑,他确信這筆錢是真的打水漂了。
“吃一塹”并沒有很快讓阿凱“長一智”。“第二次是短期兼職,我在網上找了一份檢票員的工作。面試時,對方又要求交納600元管理費,說是餐費都算在其中。交完錢後,我被拉進了一個微信群,仔細一看群名和檢票員工作沒有什麼關系,我就知道自己又被人騙了。”阿凱坦言。
阿凱認為,兩次被騙經曆算是社會給自己上了一課。盡管此前已經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但仍然不足以幫助辨别這些招聘陷阱,隻能小心再小心。“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現在隻要一聽到先交錢我就不幹。”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潘菊律師提醒,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其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财務。勞動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撥打12333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維權,必要時可以報警。
此外,勞動者如果被要求提前交錢,一定要問清楚、考慮好再支付,同時保留好相關票據,避免遭遇騙局或産生糾紛。
(應受訪者要求,田甜、小奇、張冰、阿凱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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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招聘陷阱不完全彙總
·付費内推
部分大學生為豐富簡曆内容,在他人誘導下支付高額費用,希望獲得内推實習機會。這種情況大多為第三方機構詐騙,真正的内推通常無需付費。
·人崗錯配
企業以招聘某個崗位吸引求職者,進來後卻安排另一個崗位的工作。求職者入職前要先問清楚具體工作内容或崗位要求,避免企業“挂羊頭賣狗肉”。
·虛假招聘
發布信息模糊不清,詢問上班時間、考核方式、薪資結構等語焉不詳或轉移話題,很有可能涉嫌虛假招聘。此外,部分招聘人員大量招攬求職者填寫表格,多數是為了完成任務,并非真正招人。
·錢多事少
工作内容簡單、上班時間短、還有高福利……許多傳銷組織會用這些條件吸引求職者報名,部分待遇甚至明顯高出同行好幾倍,需要高度警惕。
·剽竊創意
如今,一些公司會把即将啟動的項目列為面試考題,以較低成本獲取創意方案或靈感。求職者如有發現征兆可選擇拒絕并及時備份成果,以便後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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