殇,是一種悲傷,也是一種生命贊賞。
“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殇為妄作”,這是王羲之借《蘭亭集序》發出的生死觀。本來知道把死去和活着看成一樣的說法是虛妄荒誕的,把長壽和短命看成相等的主張是沒有根據的。
有人據此認為王羲之的人生觀有些消極。其實王羲之的人生觀并不消極,他的文章多是“消極其表,執著其裡”,他的生死觀也是悲歎而不悲觀,是看透紅塵而不看破紅塵。正是因為王羲之對人生充滿了執著,對歲月的流逝才會有如此悲歎,他在書法上執着追求和卓越成就正是他對抗人生虛無的最執著的努力。
“死生亦大矣”,王羲之認為人不管以怎樣的方式活着,生命都在不知不覺中逝去,而壽命的短長隻能聽憑造化,最終歸于結束。所以生就是生,活着能享受樂趣;死就是死,死後一切皆無,活着和死去是人生大事,二者不可等量齊觀。
生死不由己,人人都在不斷奔向死亡。死亡是一件不用着急也不用擔心的事情,也是一件對誰都很公平誰也無法躲過的命運。那麼我們如何度過有限的生命呢?有生之年應當做些實事,做些善事,做些好事,肉體不可以永久,精神卻可以長存。古人所謂“三不朽”,我們無法做到立德,也無法做到立功,但是我們可以像王羲之那樣用文章、用書法、用人格精神,和世世代代的後人交談交流交心。
“齊彭殇為妄作”中的“彭”指彭祖,傳說他曾活到800歲,後用以指代長壽;“殇”指未成年而死去的人,後用以指代短命。《儀禮.喪服》:“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殇,十五至十二為中殇,十一至八歲為下殇。不滿八歲以下,皆為無服之殇。”這樣看來,莊子把八百歲和十幾歲相提并論确實荒誕,難怪王羲之要反駁。
但是,我想,王羲之反對的也許不僅僅是生命長度的簡單比較,王羲之更強調的是人該如何讓生命更有意義。若如此,是不是生命最長久者最應該“不朽”?王羲之出生于公元303年,逝世于公元361年,享年59歲。與800歲相比,真真小巫見大巫。但彭祖除了長壽以外,人們記住他的更多的是養生之道。相反王羲之生命長短人們并不在意,人們敬仰的是他的曠達樂觀的文章、出神入化的書法和率性而為的人格。
殇,未成年而死。“殇”,從“歹”從“昜”。“歹”字像剔去肉的殘骨,有“歹”旁的字大都跟殘害傷亡及危險有關,如“死、殘、殂、殃、殲、殇、殉、殒、殍、殚、殁、殡、殓、殆、殄、殊、列、殖、殜、殣、殪”等。“特殊”的“殊”本來的意思是誅斬、殺頭,有殊死搏鬥一詞;“殍”和“殣”,都是餓死;“暴殄天物”中的“殄”,是斷絕、滅絕;“百戰不殆”中的“殆”,是危險;“列”的本意是用刀子分割;“繁殖”的“殖”,最早的意思是說脂膏放久而腐壞;“殪”是指中箭而死。“歹”與死亡緊密相連。
“歹”是殘骨的象形。大概殘骨總給人不好的印象吧,人們借“歹”來表示壞、惡,如“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為天!”分得清好歹的除了時間,還有人心。那些有趣味的人格靈魂,那些有價值的生命個體,都會長存人世間,随曆史長河流傳千古。
殇,是生命的某種悲傷,有時也是生命的某種贊賞。那些為保衛國家戰死捐軀犧牲者,是值得人們持久記憶的人。他們也許還很年輕,他們也許還沒有來得及弄清楚生死的區别和意義。他們隻是用自己的生命來诠釋生死的價值和意義,他們死得其所,生的偉大,死的光榮。隻要國家存在,任何時候,都有這樣的“國殇”者。我們敬畏生命,我們尊敬那些為國家、為民族犧牲自己生命的每一個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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