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這個小甜瓜,是今天晌午在河邊遛彎時偶然發現的,雜草叢中欣欣然、頑強的生長着。我也是順着藤蔓扒開野草才找到的,比雞蛋稍大卻小于鵝蛋。然而,犯難的卻是我,摘了吧,顯然是生瓜,味苦,不可食用。不摘吧,待熟前肯定會有人先出手或明天就有人出賤手,殺瓜于垂髫。犯難之際,妻雲:在此蓋屋三間,守護至成。然,瓜的所有權,可否會有争議?如何證明你是首先發現,或者有人來說,是他種的。如上兩種,房屋都不保。
玩笑畢,由此,引深至做文、做事。
1、文如此瓜,早在綠草掩映之下,存在于世,先賢及世事早已造句、造文,隻是未被發現或成于紙上,讓世人欣賞或批駁。妙手偶得之!先人早有定論。故不存在首創、原創,你隻是把既有的東西置于世人面前,最多隻是歸類一下而已。
2、事如此瓜,雜草叢中,不細找很難發現,但卻真的存在。有人做出一單事,就滿大街吆喝,唯恐别人不知,但是否别人已做,或早有更高突破,隻是内秀未外露。
3、世間此瓜,可無限放大,小瓜般成果,先圈地、蓋房,着手上下遊、産業鍊,廣義或狹義的做大做強。但瓜畢竟太小,最孬就是所有都做完了,突然有别人把瓜摘走,原來名瓜早有主。
嗚呼!随想,也不知當否。若有:當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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