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每個人的終身大事,同時也是一個家庭的頭等大事,到今年為止,最大的一批90後已經進入30歲的行列,結婚自然也就提上了日程。
可兩個人走進婚姻殿堂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不說性格、生活習慣等因素,單單是過父母這關就是一個大難題。
這也讓不少未婚人士大呼頭痛,紛紛表示想回到古代,畢竟古代結婚都是父母給"分配"另一半,不用自己操心。
但古代結婚真的就有想象中那麼完美嗎?當然不是,古代結婚不僅有表親結婚、親上加親這種挑戰現代人倫理的觀點存在,也有同姓不能結婚這種奇葩規矩。
西周的聯姻制度及分封制人類誕生之初,争奪地盤就成為了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當人類還是猿人時,為了生存需要與野獸争奪地盤,獲得生存下去的機會;
當人類進入原始氏族社會後,各族之間為了發展壯大,會選擇攻擊他族來獲取生活資源、增加人口;
到人類文明進入奴隸時期以及封建時期後,國家與外族之間的地盤争奪又成為了常态。
而同姓之人不能結婚的規矩,就開始于西周向外擴張的方式——通婚。
商朝最後一代君王被周朝推翻後,西周獲得了掌管國家的權力,可此時的周朝土地太小,周圍又有許多比自己強大的國家虎視眈眈。
為了能夠讓剛剛從戰火中脫離出來的百姓喘口氣,也為了能讓好不容易得來的國家不被吞并,西周的君王采取通婚的方式。
周朝的國王不僅迎娶其他國家的皇室女子,同樣會将自己家族的女子嫁與其他國家的君主,這樣一來二去,周朝相鄰的國家都處在周王建立的關系網下,而且都沾親帶故,自然就不會興起戰争。
但西周禁止同姓結婚可不僅僅是因為通婚的外交,還與國内的分封制有關。
秦國建立之前,分封制一直是國家安頓皇子的手段,當皇子到達一定年紀後,就會去往自己的封地當諸侯王,平時管理自己的封地,每年向國王進貢、述職。一旦有戰争,則需帶領軍隊支援國都。
再加上當時人口較少,皇家的姓氏又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即使經過幾代人的繁衍,隻要是姬姓之人,90%以上都是同一個祖先(有的積極性是國貿賞賜的,并沒有血緣關系)。
簡單的說,隻要是同一個姓氏的人,大多是親戚。
西周禁止同姓結婚的原因人口是古代衡量一個家族,甚至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的硬指标,對于一個家庭來講,有了人口(尤其是男子)就有了勞動力,生活水平會有很大的提高。
而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有了人口也就有了強大的軍事力量,以及經濟發展的條件。這樣一來,保證人口的數量和質量就成為了人們的主要目标。
古人雖然無法用科學的方式解釋,近代結婚會增加遺傳疾病風險這一情況,但他們卻從生活經驗得出了:近親結婚的孩子不是體弱多病難以存活,就是先天殘疾智力低下。
為了讓下一代更加健康,西周的法律才明确規定有血緣關系的人不能結婚。而上文提到過西周的通婚手段以及分封制的關系,使得同姓氏的人通常都有血緣關系,這才有了同姓不能結婚的硬性規定。
西周人認為同姓氏的人都是同族血親,既然是親戚關系就不能結婚,這也是古人的倫理觀念,認為同宗族的親屬結婚是亂了天地人倫,不僅為世人所不容,就連天地都不能接受,更是亵渎了神靈。
在法律和道德的雙重作用下,西周幾乎沒有出現過同姓之人結婚的情況。
西周之後同同姓不能結婚的原因西周滅亡之後,同姓氏的人不能結婚的法律就已經廢除了,再加上經過幾百年的發展,人口越來越多,姓氏也越來越多。
當初的上古八大姓氏也在與外姓通婚後血緣變淡同姓氏的人結婚也不再那麼被抵觸,但這種情況到了唐朝之後又發生了改變。
唐朝人口大規模增長,尤其是出現了以村落為生存單位的形式,同一個村子裡的人大多是一個姓氏,這些人向上追溯的話都是同一個祖先,甚至他們許多人都有着極為相近的血緣關系。
這樣一來,同姓氏的人禁止結婚的規定又被提了起來。不僅不能與這個村子中相同姓氏的人結婚,就連與其他村落當中同姓氏的人結婚都是被禁止的,一旦發現就會被嚴厲的懲罰。
除了防止後代出現疾病及倫理這兩個因素外,同姓氏的人結婚也被認為是不吉利的,會給家人招來災難。這樣一來,唐朝之後的人也就更加自覺遵守同姓氏不婚的規定了。
表親可以結婚的原因許多表親沒有血緣關系
不同于同姓氏之人不能結婚的規定,古代的表親結婚卻被大家所推崇,尤其會被認為是親上加親。
或許在我們看來,表親結婚同樣會增加後代孩子不健康的幾率,但古代表情可是有可能沒有血緣關系的。
古代家族人口衆多,尤其是大家族,男子衆多,一個男人有可能娶多個老婆,所以表情的範圍就很廣,隻要是嫁進這個家族的女子那邊的親戚,基本上都可以叫做表親。
比如一個男子娶了自己大伯母的侄女,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同樣可以稱作是親上加親,從關系上來講,這名男子娶的就是自己的表妹。
這種沒有血緣關系的表情,大多不會生出不健康的孩子,所以表親結婚也就會被許多人甚至許多家族所容納。
重男輕女的思想
雖然不可能所有的表情都沒有血緣關系,但是真正有血緣關系的表情也同樣可以結婚,在古人看來,男子是一家之主,也是承擔國家責任的載體。
所以人們認為一個孩子出生後,他遺傳父親的血緣比較多,遺傳母親那邊的血源則比較少,這也就導緻了人們認為自己家族中的孩子與母親那邊的親戚是遠親。
更何況古代也沒有這麼先進的理念解釋隐性遺傳的問題,那麼真正有血緣關系的人相結合,也就被大家認可了。
可是這種表親結婚生出的孩子同樣有很大幾率患有遺傳疾病,但風險卻比同宗族之間的聯姻小得多。
所以如果結婚生出來的孩子沒有疾病,則皆大歡喜。若是出現疾病,古人也不會想到是由于血緣關系造成的,更多的看成是一種詛咒。
但要注意的是,這種親上加親的行為大多隻存在于表兄妹之間,隔着輩分相結合的婚姻,同樣被人們所排斥。
結語雖然古代不允許同姓氏結婚看似奇葩,但這卻是為了保證優生優育的一種原始手段,如果向上追溯,同姓氏的人很有可能是一家人。
在古代醫療、思想都落後的條件下,一旦生出那種患病兒童,不僅生活舉步維艱,可能連家族都會受輿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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