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娛樂場所的監管标準?關于嚴禁歌舞娛樂場所、酒吧和互聯網,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歌舞娛樂場所的監管标準?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關于嚴禁歌舞娛樂場所、酒吧和互聯網
上網場所接納未成年人入内的通告
清文旅廣體發【2021】18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娛樂場所、網吧等不得接納未成年人。為了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淨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二、全縣範圍内的歌舞娛樂場所、酒吧和互聯網上網場所經營者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禁接納未年人入内。
三、遊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歌舞娛樂場所、酒吧和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場所經營者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和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并采取出示身份證件等措施禁止未成年人進入。
五、互聯網上網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給予警告,可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一次接納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納未成年人引發重大惡性案件的網吧,依法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對一次接納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30日;一年内2次接納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對連續3次(含3次)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30日。
六、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遊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機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6個月。
七、旅館、賓館、酒店、網約房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入住人員的身份關系等有關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住宿經營者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歌舞娛樂場所、酒吧和互聯網上網場所進行監督,舉報違法違規行為。
舉報電話:
0734-8559995
8559981(衡南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110(衡南縣公安局)
特此通告。
衡南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衡南縣公安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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