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觀念的開放,讓婚前同居也成為了一種非常時尚的做法。對于這一做法,有人同意,有人反對。婚前發生性行為到底是好處多還是壞處多呢?網友各抒己見,說出了自己的看法。
1、同居之好處
小可是同居一族,男朋友媒體相關工作者,作息時間非常不規律。為了有更多相處時間,兩人選擇同居。聽她的介紹,她所認識的朋友中,同居人不算少。
這些贊成同居派的理由是什麼呢?
小可(24歲、咖啡店員),同居中,每天可以等待對方一起吃飯,非常開心。
咪咪(26歲,公司職員),未同居結婚離婚
如果結婚前,有過同居試婚經驗,能更加深入的了解對方,也許就不會離婚
小Y(26歲,廣告設計),同居分手
如果沒有同居就結婚,共同生活風險較大,有離婚隐患。正是因為我們同居後,發現雙方不合适,所以及時和平分手。
和深愛的他住在一起,的确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不僅如此,這也是共同生活了解彼此的機會。在這樣的磨合期,發現對方的缺點,然後去思考兩個人到底适不适合結婚,也許是婚姻成功的秘訣。也就是說,同居試婚,是為了避免失敗的婚姻的選擇。
2、同居之壞處
小雨(25歲,美發師),沒有同居結婚
同居之後,發現互相價值觀不一樣,的确可以毫無負擔的分手。但是離婚畢竟不同于分手那麼簡單,所以不會輕易到達這種地步,兩個人還是可以互相包容,一起磨合、成長,渡過難關。歸根結底,同居對婚姻生活質量沒有必要影響。
卡卡(28歲,公司職員),同居分手
本來打算同居試婚一段時間後就結婚,同居一年後,發現他完全沒有結婚的意思,追問之下,他說想一直同居下去,沒有負擔輕松自在,所以最後以分手告終。
很多男人覺得,同居本身可能就是不結婚的暗示。如果當初同居時,女方提出反對要求結婚,那時可能已經結了。也就是說,他在同居前渴望結婚。但同居後,自己的感情得到滿足,結不結婚都無所謂了。如果這時,再被急于結婚的女朋友施壓,就下意識想馬上逃避責任,進而感情漸漸變淡并變得不想被婚姻束縛。所謂同居就是,兩個人雖然住在一起,但是沒有法律承認,雙方也不受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護。在這種前提下,一旦男人不想負責,分手非常簡單。雖說一起生活可以深入了解對方,但也同樣會把自己暴露給對方。
很多男女打算同居時,在征詢女方家長意見時,雙親都會持反對意見,勸他們同居還不如直接結婚。其實在男朋友想和你同居的時候,也許是你要求結婚的最好時機,想同居=想一直在一起=愛情的最大值,所以這個時候側面鼓動他向你求婚,可能馬上就能實現你的結婚夢想。
同居試婚的最大風險就在慢慢讓對方失去結婚欲望。這也是感情破局的最大原因。試婚有風險,同居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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