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部指定培訓機構?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國家教育部指定培訓機構?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9月16日,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聯合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湖北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制定了《湖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标準(試行)》(以下簡稱《标準》),進一步規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
《标準》指出,培訓機構名稱應符合國家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名稱中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詞彙,并應含有“培訓”二字,不得含有“大學”“學院”字樣。并明确: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标準》對培訓場所進行了規範:培訓場所不得選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層、醫療衛生用房、簡易住房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場所;應當避開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場所,遠離殡儀館、危險化學品倉庫、傳染病院、監獄和看守所等建築。《标準》還對學生人均教學面積作出要求:同一培訓時段内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類、表演類、播音主持類、導演類同一培訓時段生均教學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标準》明确,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舉辦文化藝術類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内容。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正常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校在職教職人員。
《标準》規定,培訓機構應當在具有培訓預收費監管資質的金融機構開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并采取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将預收費資金納入監管之中。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作者:吳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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