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随便,更不是淫蕩。至少我自己不這麼認為,還有,我不後悔,雖然現在,他已不知道,在誰的身旁。認識三天就上床,就把女孩子最寶貴的東西,也就是我的第一次交給自己愛的那個男人,雖然,我并不知道他愛不愛我,其實我也不想知道。我不覺得這有什麼。
認識他,是偶然,也是必然。
我們相識,居然是在公交車上,像極了《暗戰》裡的橋段,但不同的是,他沒有拿槍指着我。當時很巧,我們坐在一起,他不是花樣美男,我喜歡很MAN的男人,喜歡有雜亂無規則的胡茬,眼神深邃,能迷死人,就像梁朝偉一般,皮膚黝黑或者古銅,總之别白,最好臉上再有幾道不會讓人驚悚的疤痕,适可而止那種,頭發不要太長,但要幹淨,不要打結,話不要太多,最好是不要說話,就感覺他什麼都說了一樣,他便是了。

我甚至想讓車故意颠簸,我好順勢倒在他的懷裡,但是路,卻出奇的平。我真的很花癡,以前,我從未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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