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者:酸梅 女 25歲 在校碩士生
我不是一個漂亮女孩,也沒有很好的身材;我愛發脾氣,一點兒都不溫柔。可愛情似乎對我特别眷顧,一次次突如其來地降臨———可惜的是,我的世界并未因此快樂幸福,相反地,倒是一片混亂起來。
(還是第一次,“口述實錄”中的男主角将沒有名字,而是按前後順序被簡單地标注為A、B、C、D。這是酸梅的一再要求,她說,經曆了這幾段感情後反而令她越來越犯迷糊,用字母,也許有利于理清思路。)
他說我挖了個“坑”
生命裡的第一段感情很短暫。
A是我的老同學,一個老實到近乎木讷的男孩。2004年國慶節,我們一大群同學相約去外灘看燈。一路上我們打打鬧鬧玩得很HIGH,同學中有幾個帶了戀人一起,始終緊緊牽着手,偶爾還會旁若無人地擁吻。也許是被這種氣氛感染,我突然有些沖動地牽起了A的手……
可是,這個當時我并沒有在意的行為,在A的眼裡卻成了一種暗示。因此直到很久以後,A還堅持認為這段感情是源于那晚我的主動。但是天曉得,那天我隻是有些沖動,僅此而已。
A老實得可愛,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他始終未曾表白過什麼,卻一直默默地出現在我身邊———等我下班、送我回家,不過他從沒敢牽我的手。我很喜歡這種若即若離的感覺,并且真心地等待着A的進一步“表示”。
可是這一等竟等了半年,直到半年後同學又聚會,A喝了些酒,才在衆人的“挑唆”下鼓起勇氣問我:“做我的女朋友好嗎?”我沒有回答,算是默許了。
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我隻是在那段等待的日子裡才對A産生過感情。也許是因為還沒得到因此心存美麗幻想,一旦真的得到了,才發覺所謂愛情不過如此。A還是一如既往地對我,可是每次和他約會,對我來說都是一種巴望着時間可以快點過去的煎熬。戀愛還不到半年,我就提出了分手。
分手的時候,A說我當初挖了個坑,而他卻自願往坑裡跳。他哭過,也求過我;而我,
雖然對他心有内疚,卻不願再勉強自己。我隻是偶爾還會惦記他,會忍不住發“我想你了”這樣的短信給他。盡管每次短信發出我都後悔得要命,覺得自己很差勁!
情人節,他傻站了3小時
我以為自己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來反省自己與A的感情,誰知分手後才一個星期,我又認識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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