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黃金首飾會被快遞調包嗎?今年“雙11”的寶貝都收到了嗎?下面這種情況,你遇到過麼?,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網購黃金首飾會被快遞調包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今年“雙11”的寶貝都收到了嗎?
下面這種情況,你遇到過麼?
快遞明明還沒收到
卻顯示“已簽收”
更生氣的是,找到快遞後,卻發現……
近日,廈門市同安法院
發布相關案例,提醒市民注意
男子網購黃金
快遞員未聯系便把快遞放地闆上
王先生(化名)
從網上購買了黃金首飾
賣家委托X快遞(化名)發貨
并備注“當面驗貨,确定本人簽收”
2022年1月11日,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在沒有通過任何方式與王先生聯系的情況下,将快遞放在收貨地址的地闆上,并在快遞底單上簽字确認簽收。
王先生說
快遞物品是足金首飾
購買價為505元
等到他發現時快遞被放置在自家車庫停車位上且已被浸濕,拆開後發現紅繩焊點發黑 ,随即與賣家聯系維權,但賣家稱快遞顯示已簽收,且有王先生的簽字,無法判定責任,不予處理。
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王先生要求快遞公司出具
《快遞紅單證明》
證明該快遞派送員未與其聯系
簽收底單為僞造王先生簽字
但是,快遞公司拒絕出具
消費者訴至法院
酌情賠償100元
多方維權無果的情況下
王先生将X快遞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
本案系侵權責任糾紛
根據已查明的事實,被告X快遞公司快遞員于2022年1月11日派送案涉快遞時,未采取電話等方式通知收件人、未經收件人同意,即将快遞流程信息顯示為“已簽收”并代簽簽收底單,顯然與實際投遞情況不符。雖然王先生實際收到快遞,但快遞員未通知收件人、未讓收件人當面驗收,未全面履行完整派送流程,在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确實存在一定的過錯。
王先生訴請X快遞公司支付精神損失費,亦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不予支持。由于快遞員前述工作失誤,導緻王先生無法當面驗視貨物,未能全面保障收件人利益,故X快遞公司作為案涉快遞的直接派送義務人,法院酌情确定其向王先生支付經濟補償100元。
法官提醒
避免這類事情發生
快遞方和收件人該怎麼做?
當前快遞收發方式越發多樣,快遞企業通過代收方式送達快遞的,或将快遞放置于指定地點的,應提前征得收件人同意,未征得收件人同意,不可代收件人簽收。特别在快遞高峰期,快遞公司應當主動立規則,規範公司員工的投遞行為。
收件人對于代收的快遞也應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對于放置快遞、外賣的指示标識應清楚明晰,一旦發現虛假簽收情況,應當及時與快遞員取得聯系,做好證據固定,并及時向快遞公司進行反映投訴。另外,快遞驗收也要做到全程留痕,當面打開查驗無損後再簽收。
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記者:譚心怡 通訊員:同法宣 綜合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
來源: 廈門日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