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我不可思議的是,與她過一次夫妻生活,每次200元,因為,她說今天這一切都是因我造成的,這夫妻生活費的200元中,還包括精神補償……
2001年,大學畢業的我面臨人生兩難的選擇:要麼留在武漢,繼續享受父母的庇蔭,人生之路雖然不會有意外的驚喜,但一定是一帆風順;要麼和我相戀4年的同班同學--一位談不上漂亮但渾身上下散發着獨特魅力的上海女孩結婚,在上海安家,一切再重新開始。
女友很堅決,她說,她父母離不開她,更重要的是她無法失去上海這座城市。父母看我左右為難,對我說,隻要我幸福。最後,我有幾分不情願地選擇和她回到上海。
在女友父母的奔波下,再加上本人的努力,很快在上海有了一份專業對口收入不錯的工作。女友父母催促我們盡快結婚,女友父母有他們的道理,上海生活成本這麼高,買房、買車、今後孩子的教育等,都是花費不菲的一大筆開銷,成了家,一定比單身要節約許多。
2003年初,我的月收入就有6500元左右,每個月精打細算要省下4000元左右為買房做準備。當時,我父母對我說,他們知道上海令人咂舌的房價,更了解我這個即将成為上海女婿的難處,決定拿出辛辛苦苦積攢了一輩子的養老錢40萬湊給我做買房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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