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姻緣、和美的家庭,這是人人都期待和憧憬的。但是,并不是每一個人的婚姻家庭在幾十年中都毫無波折、幸福如意的,恰恰相反,一些人不得不面臨離婚悲劇。
離婚是一種難以避免的社會現象,近年來随着東西方文化的迅速交流,我國的離婚率有上升的趨勢。夫妻之間的親合力是夫妻共同生活中賴以維系婚姻關系的意向和動力,若夫妻之間親合力降到最低點時,便會産生離婚心理。從社會心理學角度進行分析,導緻離婚心理的直接原因不同,如經濟問題、性生活問題、子女問題、打罵虐待問題、家務分擔問題、業餘興趣問題、性格問題等。社會心理學家根據諸多原因劃分出如下8種類型的離婚心理:
(一)精神類型的離婚心理:因雙方信仰、志趣、性格、道德和為人标準等差異較大,長期發生沖突而導緻情感完全破裂。
(二)挫折類型的離婚心理:因雙方婚後遇到政治上、經濟上或生理上的重大挫折而導緻的離婚。
(三)變異類型的離婚心理:離婚的主動一方由劣勢上升到優勢而提出離婚。
(四)專橫類型的離婚心理:一方淩駕于另一方之上,專橫跋扈,甚至摧殘打罵、虐待對方,對方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而提出離婚。
(五)欲望、情感類型的離婚心理:如因一方感官欲望得不到滿足而導緻的離婚。
(六)外控類型的離婚心理:在雙方感情較好的情況下,完全被外加因素所控制而造成的離婚。
(七)利用類型的離婚心理:由一種與愛情毫無相關的因素而導緻的離婚,如因妻子不生男孩而離婚。
(八)犧牲類型的離婚心理:主動者怕拖累對方而提出的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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