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東西是可以改變的,比如眼光、發型、價值觀、受教育程度等等,但有的東西卻是不可改變的,比如性格、比如年齡、比如父母、比如血型。
人生好比大舞台,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主角配角。青衣花旦。武生花臉。小醜龍套。缺一不可。惟一不同的,就是有的角色很痛苦,有的角色很幸福。且這痛苦或幸福,還不是角色本身能決定的。而是戲詞裡寫的,情節上需要的,導演給安排的。
角色要做的,隻是把這出戲好好地本分地唱下去,直至散場。别的,就再沒了。
我常常想,每一個生命,哪怕它卑微,哪怕它渺小,哪怕它醜陋不堪或者根本不招人喜歡,但至少在精神上,它是完整而獨立的。在尊嚴上,是不能被忽視和踐踏的。這是上天賦予每個人的資格和權利。誰都剝奪不了。
生命太可愛了,同時也太瑰麗了。
每一刻都在變換着不同的角度和顔色,哪怕這顔色是混雜且斑駁的,是遊離且迷離的。
然而它畢竟是生命的一種。是我們中的一個;;一個人在陽光下站久了,是否想過把自己感受到的熱與暖,也分一點給那些隻在陰影裡呼吸過的人們呢?哪怕隻是一個眼神,一點關愛,也好過沒有。
沒有人知道,我生命中那些神秘、安甯、掙紮、絕望、孤獨且又充滿疑惑的時刻。像我一樣的人,要是想被社會認可,被親人接受,就必須要過一種将;真性情隐藏于假面孔之下;的生活。白天,我們做着别人眼裡的我們,隻有到了晚上,隻有在夢裡,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
你不知道,其實我早就想來了。
看你的欄目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我們甚至還私下議論過,為什麼就沒有一個類似于我們這樣的人出來傾訴呢?有時一個人呆着呆着,真有一種孤獨到極點的感覺。就像整個世界都斷電了,裡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進不來,就是這個樣子,就是這樣。其實我們真的不想說嗎?不想走出來嗎?不是不想,而是根本無路可走,也無從談起。因為假如真的說了,其後果可能比不說還要可怕。誰又受得了這個呢?那種衆叛親離、被人戳着脊梁骨的滋味,誰又願意嘗啊?
就拿我來說吧,小的時候什麼都不知道,那可真是快樂的童年。等到了小學四年級的時候,班裡個别的男生和女生就開始互相傳條了,大家夥在一塊的時候也會把誰誰兩個人的名字放在一起來說,然後就會引起一陣哄堂大笑。那時候我就感覺到自己和别的男孩子有些不一樣了,為什麼我對女孩兒就沒有他們說的那種感覺呢?
再後來,我小學畢業上了中學。中學幾年,一直都是班裡的班長,學校裡的學生會幹部。
高中那幾年,周圍的男孩和女孩開始偷偷摸摸背着老師和家長搞對象,當時追我的女生也有很多,但我一點想走近她們的願望都沒有。對我來說,這些女孩子就像我的兄弟和哥們一樣,雖然不了解,可也沒什麼吸引。何況在我心裡,還一直為多年前那個念頭而疑惑着,焦慮着,自責着,沒錯,真是在自責。從我漸漸明白自己喜歡的是男人那一刻開始,就已經開始自責了,甚至會有罪惡感。因為你和大多數人不一樣嘛。我既不知道這一情況是怎麼開始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該向誰求助?怎麼扭轉?包括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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