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則權威調查資料所示,被調查的4049名城市女性中,有113人承認有被丈夫強迫過性生活的事;農村1079名婦女中,有86人承認被實施過“夫妻内的強暴行為”。專家們認為,囿于調查中的各種因素,婚内強暴的絕對比例,要比上述數字大得多。
為什麼會發生婚内強迫性行為呢?
有種很流行的看法: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獸。在基本進入電器化時代的人們,婚姻遭受現代生活潮汐的日夜沖刷,再也不像花月作家描寫的那般浪漫。婚姻與愛情,愛情與性愛不再那麼協調和有機聯系。于是,便有了受社會各種契機而誘發的婚内強迫性行為。這也是那些做丈夫的人原始獸性的顯現。婚内強迫性行為的發生,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原因:
一、性欲反差過大:丈夫身強體壯,外無事業困擾,内與家務絕緣,自然有較為強烈的性欲;妻子身體瘦弱,常受家務拖累,加之生育小孩後,對性生活便少了興趣。如果在這種因性欲反差過大的夫妻間,時常發生強迫性行為,便認為夫妻已毫無情感可言,未免言之過分。事實上,這種丈夫中,有很多人是很愛自己妻子的。但是,由于這種愛無法在自然的性愛中得到體現,他們便有了強迫性行為的沖動,而這種沖動又往往使夫妻情愛逐漸貶值。
二、性欲消除煩惱:無論是多麼般配的夫妻,他們的情愛多麼深厚,都會受到各自事業困擾的影響,使原本和諧的性生活秩序打亂。女性對此,或是向好友親人傾訴而得到撫慰,或是有淚暗自流。而男性在外界遇到不順心的事後,一般不會輕易向别人表露,更不會落淚,而是回家後嗜煙酗酒,若如此都難以消解其愁的話,目标便轉向妻子。他們往往是不管妻子心境如何,總要與之“如此這般”,事後方覺稍能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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