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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分财産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9-27 12:11:21

  離異分家産,20萬離奇變20元?

  ——長沙一對夫妻為一個字打了一年多官司

  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譚裡和 特約記者 胡洋

  在長沙市中心擁有5套房産,還有私家車,如此殷實的家境卻沒有讓已年近五十的陳梅對婚姻有所眷戀。但和丈夫戴彬協議離婚後,陳梅意外地發現,離婚協議書上原本以為是“另丈夫戴彬付貳拾萬給妻子陳梅”的條款,居然魔術般地變成了“另丈夫戴彬付貳拾元給妻子陳梅”。

  20多年的婚姻,隻值20元?一字之漏,相差萬倍!是筆誤?還是丈夫蓄謀?為此,離婚一年多來,陳梅和戴彬開始了一場财産争奪拉鋸戰。

  究竟是什麼讓這個富足的家庭一步步偏離了原本幸福的軌道,使婚姻變成了金錢與親情的撕扯較量?8月17日,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調查采訪了這起離奇的财産争奪拉鋸戰。

  筆誤還是蓄謀?

  7月23日,在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做出财産判決後,陳梅搬離了寄居一年多的麻将館,結束了被非議和嘲笑的日子。

  一年前,陳梅選擇跟自己生活了20多年的丈夫戴彬離婚,這一舉動讓一般人無法理解——在長沙市中心擁有5套房産,還有私家車,如此富足的家境,年近五十的陳梅竟沒有任何留戀,卻甯願蝸居在長沙化工機械廠的一個麻将室,每個月花800塊錢租金,睡在人聲嘈雜的小彈簧沙發上。

  “這20多年的婚姻裡,我扮演的角色如同一個‘保姆’。雖然家境富裕,我卻沒有任何經濟權利。”陳梅把“保姆”作為自己在20餘年婚姻中的定位,她覺得這樁看上去很美的婚姻早已是一潭死水,離婚是必然的。

  2008年4月29日,陳梅和丈夫到長沙市天心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要他們按程序簽訂一份離婚協議。

  待陳梅回到家中,她驚訝地發現,協議中有這麼一條,“另丈夫戴彬付貳拾元給妻子陳梅”。

  “離婚協議是由戴彬起草的。”陳梅清楚地記得,簽字時她還修改了幾處。既然親手修改過協議,為什麼陳梅偏偏沒有發現這“貳拾元”中間漏了一個萬字?

  “因為‘貳拾元’是大寫,我真的沒注意。作為一個常人,不可能開出給我20元這樣的條件。而且在他起草協議書時,我們還對20萬還是15萬有過争執。”陳梅說,正因為壓根沒想到戴彬會玩這麼個文字遊戲,她才犯了這麼個錯誤。

  辦好手續後,陳梅晚上有一次細看離婚協議,這才大吃一驚。

  “看到‘另丈夫戴彬付貳拾元給妻子陳梅’的字樣,我當時渾身冒虛汗。于是給戴彬打電話,說他筆誤。但他卻說,我對這個家就值這麼多。”

  陳梅一面怪自己一時大意,一面也感到麻煩就要來了。

  20多年的婚姻,最終以“20元”結束,确實會讓人難以接受。如果按陳梅所描述的,這一切是戴彬早有預謀,在離婚協議書上故意做手腳,少寫一個“萬”字,那麼他這麼做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金錢和親情的博弈

  因為堅持隻肯分給前妻“20元家産”,戴彬被扣上了“絕情”的帽子。但戴彬說起和陳梅的離婚過程,也是一肚子的委屈。

  上個世紀80年代,裁縫出身的戴彬在長沙樊西巷做服裝生意,經人介紹,和陳梅認識并結婚,先後生下女兒戴靜和兒子戴平。

  “我一直想在夫妻共同奮鬥努力下,讓一家四口過上幸福安定的生活。可陳梅并沒有擔當好妻子和好母親這個角色。女兒從小患有癫痫病,她也很少管過。”

  戴彬說,更讓他憤懑的是,“結婚還沒幾年,就聽說她在外的一些閑言碎語”。

  最終,在雙方親人的勸說下,陳梅表示了悔改之意,戴彬也“忍”了下來。“她跟我說,等做到50歲,我們就什麼都不幹,一起回家帶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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