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當我不存在,就算我從家裡搬出來,他也不來找我。我該怎麼辦?”昨天下午,吳小姐向記者傾訴她的苦惱。
大學時墜入愛河
吳小姐今年27歲,是紹興人,畢業于金華某大學。2003年,她在該大學就讀大三,在一次同學聚會上,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比她大一歲、家境富裕的義烏人葉某。“當時雙方互有好感,彼此留了電話号碼。後來他每天給我打電話,還經常到學校來看我,并做了許多讓我感動的事,我逐漸愛上了他。”
但他們的愛情遭到葉某家人的反對。葉某的父母認為吳小姐家庭經濟條件不好,和自己的兒子談戀愛是貪圖他家的财産。“不過我男朋友沒有動搖,和我說愛是無條件的。他離開義烏,在金華找了一份工作,陪伴我念完大學。我在大四時跟他住在了一起。”
小日子由甜變苦
2004年7月,吳小姐大學畢業,她放棄了到紹興某銀行工作的機會,到義烏某小學當代課老師,葉某則在義烏一家公司做業務經理。
兩人租了房,小日子過得其樂融融。吳小姐經常去看望葉某的父母,他們逐漸接受了吳小姐,還讓葉某回自家辦的企業裡當副總經理,月薪6000元。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和父母和好如初,吳小姐滿心歡喜。
“我每天下班到家就做好飯菜等他。剛開始他準時回家,可去年3月之後他經常推說工作很忙很晚才回來。後來我才知道,因為他在公司裡很空閑,迷上了玩網絡遊戲。回家後他還接着玩,經常玩到淩晨兩三點鐘。我勸他,他卻嫌我煩。後來他幹脆不說話,就當我不存在。”去年11月,吳小姐一氣之下摔了電腦,葉某就回父母家住了一個月。
男友不願負責任
今年6月,吳小姐的父母催促兩人盡快結婚。吳小姐把此事和葉某的父母說了,他們表示尊重兒子的決定。但葉某不願結婚,借口沒錢買房。“我們曾約定他的薪水存着用于買房,我的工資補貼家用。這兩年,家裡的開支全是我一個人支付,他存了十幾萬元錢。另外我父母還會給我五萬元錢。就算他父母不贊助,我們也交得起首付,能貸款買房。”
7月初,吳小姐下了最後通牒,如果葉某不願買房結婚,她将離開他。但截至昨天,吳小姐依然未等到葉某的回音。
記者撥通了葉某的電話,他表示對這份感情已無所謂。“她隻愛錢,一天到晚說錢的事,搬出前還威脅我讓我買了房再去找她。沒錯,我是有十幾萬元錢,但那是我的存款,她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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