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時間 2009年6月8日
■采訪地點 新華報業大廈
■采訪者 丹侬
■被采訪者 秦楓,男,28歲,金融行業(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秦楓坦言自己不夠成熟,“總想把自己說小兩歲。”他說在遇見百合前,從來沒考慮過結婚,對于愛情,經營得也頗為懶散。
秦楓初戀告終,是因為女友出國,“她想帶我一起走,我不願意”;第二段感情談了3年,女方因為其模棱兩可的婚姻态度提出分手,“挽回過,失敗了”。在這兩段感情裡,秦楓都是被人愛着寵着,遇到了百合,就調了個個兒。
百合是個“習慣接受别人的愛,卻不會去愛人”的女孩,秦楓熾熱的愛情,因此而走走停停。單身男女各自的小小心思,會引導這段感情走向何方呢?
一個百合花一樣的女孩
如果不是失戀,我不會遇見百合。百合是我在心中給她起的名字。當我在停車場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心就舒展開來,這是一個百合花一樣的女子,白衣勝雪,飄然長發,亭亭玉立,目光流轉。她在等誰?她要去哪裡?我迫切地想知道,卻不敢貿然造次。何況孤傲如我,向來不屑搭讪之舉。想從容經過她的身旁,卻在擦肩而過的瞬間被弱電輕擊。沒有回頭。我的心開始微笑,不過是路人甲乙丙丁,走吧,河馬還在等我呢。
河馬是我的網友,也是這次版聚的發起人,他知道我新近失戀,便将深度潛水論壇的我拉出水面。去玩玩吧,他說,就當是散散心。
我知道版裡這些單身男女們常常聚會,當初的我不夠資格,總不能帶着女友去扮甜蜜惡心人吧。河馬說歡迎我加入剩男一族,我咧着标準的笑臉,心中卻不服,什麼叫剩男,是我不願意結婚好吧。
其實,當初若是結婚了,也許便不會分手,雖說婚書隻是一人一張紙,但好歹是個約束,離婚,總不如分手那麼容易說出口。
是她要分手的,沒有原則性地分。誰也沒有背叛誰。隻是3年戀下來,她要吵架我已不接招,我倦了,她怒了。可我沒想到她真的要分。原以為在這場感情中,我是更笃定的那一個,于是一直施施然,不緊不慢。該忙的工作,忙;該玩的遊戲,玩;該還是不該結的婚,再等等……我覺得我有責任去挽回,可是她驕傲地掉轉頭,那一刻,我的自尊碎了一地。
男人,天天愛到死去活來有什麼意思!用自認為酷的姿态,我拾起滿地碎片,加入河馬們的陣營。
我隐身在KTV包間的角落,聽衆人演繹着癡男怨女的情歌,他們不唱《分手快樂》,卻叫嚣着《我要和你在一起》,我幾乎有抽身而去的沖動。
是時,包間門開,兩個女孩笑靥如花地飄進來。竟然是她!那個百合花一樣的女孩。我認為這是緣分,一種錯過時空的任何一秒一厘就不會相遇的緣分。我決定,隻要她不走,我就不走。
河馬叫喚着“人齊了”、“人齊了”,招呼大家做遊戲。擊鼓傳花,點到的人就介紹自己,百合是第一個。她落落大方地站起來,聲音至柔,她說,2008年很快就過去了,希望自己能在愛情上有個歸宿。我怎麼覺得,周圍的河馬們都在虎視眈眈呢。
她在唱歌,唱《聽說愛情回來過》,我再次被弱電輕擊,偷偷按下手機的拍攝鍵,“百合”是這張照片的名字。
戀愛了,卻不知道對方的真名
那天,直到百合離開,我都沒有和她說話,她不喜狂蜂浪蝶似的追逐,我認為必定如此。我向河馬要了百合的手機号,一連幾天攥在手裡,想着要不要給她打電話。
終于等到一個機會。平安夜,我發去一條再普通不過的祝福短信。你是誰,她很快回複。我報出網名,不指望她會記得,她卻說,哦,有點印象的。這點印象已足夠繼續交談。
自此,堅持每天給她發短信,卻又拿着捏着控制頻率和數量,怕她煩,怕她誤以為我輕薄。男人追求女人是天性,但自尊也是要的,平生最看不上那些牛馬樣的男人,整日裡為女友鞍前馬後,何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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