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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高我不敢輕易離婚

情感 更新时间:2025-12-24 14:22:39

  36歲的鄒老師在未進婚姻圍城時,已與丈夫矛盾重重,婚後更是為瑣事煩擾不休。丈夫因為收入較高把她視作“弱勢人群”,以冷暴力相對。兩地分居的她想結束這段婚姻,但又怕因為自己的經濟劣勢,最終失去兒子……

  結婚時彼此了解不深

  我與丈夫是高中同學,但畢業很久,才在一起談戀愛。當時我心目中理想的人選不是他,但自從通過其他同學約出來,我們重新見了面,他就發了瘋似的追我。不到一年,我想自己年齡已經不小,就同意了。所以彼此了解并不是很深,也不是很默契的那種。未婚時我們就有很多矛盾,隻是因為偷吃了禁果,覺得自己都這樣了,才勉強去辦了結婚證。

  結婚那年我27歲,第二年就懷孕,生下了兒子。婚後的矛盾,大多是在懷孕時産生的。那時我大着肚子,快要臨盆了,他叫婆婆來照顧我。一些小糾紛慢慢引發了大矛盾。比如用洗衣機洗被單,就為能不能往裡加進衣服這件小事,我們有了争執,最後他嫌我嗦,動手打了我,把我推倒在地,那種怨恨直到今天還沒有消除。我在醫院剖腹,每天看到别的産婦都有丈夫呵護,而我的丈夫,他一次都沒來醫院陪伴我,我的心跌進了低谷。

  他不去醫院的原因是認為我太嬌,不肯順産,甯願多花錢,也要醫生剖腹。那時我們都是代課老師,生活拮據,要問我媽媽借兩千元錢,才能解決住院費和初生嬰兒需要的其它費用,他覺得壓力很大。後來還錢的時候,他隻還給我媽一千,他對我說:“兒子你也有份,一人還一半吧。”

  另外他還說了一句很傷人的話,說兒子也不知道是誰的!從那時開始,他就提出離婚,一直至今,也沒有停止這種訴求。

  矛盾日漸升級

  2000年底,他才轉成正式老師,收入比我好很多,所以變得更驕橫、更不講理了。有一次學校發錢,我一早去排隊領取,到最後财會跟我說:“昨晚你先生已經把你那份也領走了。”

  回家後我質問他,他說錢就應該由他來管,因為他付出比我多。我抗議了兩句,他就從床上跳起來說:“再也無法跟你這種人過了,本來我想過年兩邊父母都給點錢的,你太計較了,我們離婚!”我認為他就是要把我的錢充“公”,也要尊重我,讓我知道,免得我在外面鬧笑話呀。此外我們實行了财政的徹底分離,同一屋檐下,我們各花各的錢,各睡各的床。

  隔年我為了轉正和深造,自己掏錢去買了一台電腦回來學習,但他一天到晚用電腦來玩遊戲和上網跟人聊天,我卻要為他每月付幾百元網費。最令我覺得難以忍受的是,他在軟件上裝那種“木偶人”來意淫,而在現實生活中,他完全疏離我,再也不願意碰我。

  在他的冷暴力下,我苦苦支撐了幾年。而他則越發嚣張專橫,不但不把我當妻子,不親近,還動手打我。作為一個中學老師,他沒有一般知識分子的修養,多次參賭“六合彩”。我說他,他就拳腳相向,為此當地婦聯還調解過。

  為了兒子左右為難

  熬到兒子7歲,我覺得是時候分開了,去咨詢當地一個做法官的朋友。他說我因為未轉正,收入不如他穩定,離婚就意味着我有可能會失去孩子的撫養權。我在這個家庭中,因為經濟的弱勢已飽受欺淩,如果分開,也會因為這個理由失去孩子。我覺得更委屈,更不能接受了。

  2004年底,實在無法面對現實生活的我離開老家,來到深圳,在一家民辦中學當老師。一為逃避痛苦的婚姻,二為掙錢養兒子,我不斷地掙錢,希望等有了好的生活,到時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我去撫養兒子,我就把兒子接過來。

  現在,兒子跟他一起生活,偶爾也去外婆家小住一段時間。我每月都準時寄錢回去,是為了證明我有盡母親的責任撫養兒子,證明我是擁有這種能力的。但沒想到,丈夫沒經過我的同意,私自收養了他表哥的女兒,雖然沒有辦手續,但已接回家,讓她和我兒子一起生活,兩個孩子由他媽媽一塊兒帶着。我覺得隻要我們一天還沒離婚,我依舊還有權表決的,他這樣做算不算侵犯了我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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