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僅僅兩個月!
從相識到戀愛,從戀愛到懷孕,從懷孕到分手,從分手到殘殺……
16歲,僅僅16歲!兩個行兇者,一個被害人,全都是正處花季的在校生!他們的戀愛、他們的心态、甚至殺人的動機、手法,都顯得那般幼稚!
悲劇不能再重演了!這樁最近在浦東發生的、由早戀引起的悲慘命案,應該引起家長、學校、全社會的關心。
悲劇主人公(均為化名):羅薇———技校學生,父母曾經離異;江俊———普通中學讀高一,家境優裕;唐寶新———江俊的初中好友,單親家庭。
2004年1月 殺心的緣起
江俊:“我不想和你繼續下去了,我們就當相互不認識吧。”
羅薇:“你說什麼?”
江俊:“不要再騙我了!别以為我不知道,你已經跟别人好上了。我覺得你很随便,我不喜歡這樣的女孩。我要和你分手!”
羅薇:“不可能!”
江俊:“為什麼?”
羅薇:“我已經懷孕了。你不能撒手不管。”
江俊:“讨厭,怎麼會這樣?我可管不着,反正是你自願的。”
羅薇:“怎麼?出了事就想躲?你太不負責任了!”
江俊:“那你說怎麼辦?”
羅薇:“給你4種選擇:1、我們和好;2、我把你讓我懷孕的事告訴你爸爸媽媽;3、你賠給我10萬元分手費;4、我上法院告你。”
江俊(呆滞、帶着一絲憤恨):“讓我想想。下次見面再談。”
旁白:約摸兩個月前,江俊和羅薇在一家網吧裡剛認識。沒多久,兩個人就以“戀人”相處了。江俊事後說,他對羅薇并沒有太多的了解,也談不上感情,隻是覺得“比較好玩”,才談談玩玩的。據他說,整個經過,都是羅薇主動。
相識後的一個月内,江俊和羅薇便多次開房間,似懂非懂地享受着快感。不久後,江俊覺得沒新鮮感了,又發現羅薇有了“新歡”,便向她提出分手。遭到拒絕後,江俊心生仇恨,當天就生出“幹脆把羅薇殺掉”的想法。
江俊按下手機的接聽鍵:“喂……怎麼又是你?”
羅薇:“你回來啦!考慮好了嗎?我可等不及了。”
江俊:“那你說什麼時候碰頭?”
羅薇:“今天。”
江俊:“行,今天就今天。中午12點在大賣場門口。”
羅薇:“還有,今天你要陪我去打胎。”
江俊:“知道了知道了,都說了幾遍了,你别再煩了好不好?”
羅薇:“中午不見不散喔……”
江俊揿掉手機,轉眼又撥了另一個号碼:“唐寶新,準備一下,今天就下手。”
1小時後,江俊出現在唐寶新的樓下:“刀在哪裡買比較好?”
唐寶新:“我知道,××商廈門前的地攤上有藏刀賣。我看,還得買個大袋子,用來裝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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