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彙報》報道,香港一名32歲男教師,透過互聯網認識9名年僅11至15歲的女童後,涉嫌相約她們外出會面時以金錢利誘拍攝色 情相片,其後更非禮她們。
被告22日被控10項猥亵侵犯、10項制作兒童色 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 情物品共21項控罪,獲準以現金3萬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待移交文件轉至區域法院審訊。
被告陳亨,報稱任職教師。控罪指,被告在今年5月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利誘9名女童制作兒童色 情相片,更非禮其中7名女事主。另外,被告也被控在今年6月5日,在香港管有兒童色 情相片,而在該相片中被告不是唯一色 情描畫對象。
據悉,被告單身,與父母同住,案發後已辭職再沒有擔任教師,也沒有任何刑事記錄。
被告是在網上認識不同女童,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師生關系。被告在認識女童後不久,便相約她們到酒店、被告家或其它人士家中,以給予她們金錢引誘供拍攝大量娈童照片,在拍攝期間更乘機非禮她們。
涉案的女童照片為第一級的色 情物品,屬輕微級别的裸照,被告在拍攝後便将照片儲存在計算機中。當警方搜查被告的計算機時,發現内含近千張兒童色 情相片,當中包括不少從網上下載的女童色 情相片,另有小部分攝有被告樣貌。
控方在庭上表示,因恐防被告會接觸證人而反對被告擔保。但辯方的大律師則指被告自6月被拘捕後獲保釋至今,被告均沒有接觸任何控方證人,涉案女童與被告工作也沒有關系,所以控方的憂慮并不成立。再加上被告初犯,依時出庭,希望法庭能批準辯方保釋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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