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訪人:北北,女,某報社記者。和來海南闖蕩多年并小有積蓄的很多女人一樣,北北獨立意識很強,盡管在感情上她依戀丈夫,但在金錢上,她卻感到無法互通有無。其實金錢在很多家庭裡都是矛盾的火藥桶,在生活中許多夫妻可能都要面臨這樣的問題,怎麼分?而又怎麼分得開?
1992年年底,我想辦法進了海南的一家大報社,開始了我的記者生涯。一晃就是六年多,這六年,我像一個拼命三郎那樣工作着,到了1998年底,我終于能給自己買套房子了,三室兩廳,小區也不錯,還能看見海。 這時的我,也已經三十歲了。
年齡告訴我自己必須要結婚了。當時我在海南島也算是一個名氣不小的記者了,随便嫁一個男人肯定是我不能接受的。但有錢有權條件好的男人未婚待娶的又有幾個? 遇到魏淩越的時候已經又過了兩年,我見過的男人多得數都數不清楚了。
魏淩越是統計局的幹部,有過短暫婚史,因為前妻出了國,再沒回來,所以離婚了。他的工資不高,住着單位給的一套一室一廳,人倒是真随和,長得也不錯,說起話來更不會像有些男人一樣,一張嘴就想把你問個一清二楚。 半年以後,我們開始讨論結婚的事情了。
以前我曾說過,房子可以就用我的,他立刻表示結婚的費用他來出。我一想,我這裡裝修下來要将近三十萬,結婚最多花個五六萬也就夠了,這樣一來,他豈不是揀了個大便宜?在錢的問題上,我認為不能含糊。我們的歲數都不小了,對婚姻看得比較現實,找個伴,成個家,安頓一個窩的想法遠遠大過因為感情的深度而必須在一起的念頭。
[1] [2] [3] 下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