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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和别人分享同一個男人

情感 更新时间:2026-02-27 00:22:52

  你在和另一個女人分享同一個男人麼?你想知道,他的真實感受麼?——下面的文字告訴你:

  心裡悄悄地裂了一道口子

  我很早就從工廠出來自己做生意。我幹過很多事情,大江南北地跑過。今年7月,我開起了出租車。開出租車是我的一條生存底線,在沒有找到合适的投資項目時,我總是一邊開出租車一邊考察生意。我和愛人是1994年結婚的。我單方面認為,我們的婚姻出現問題是在2000年,也就是我的大家庭進行财産分割之後。她卻始終認為沒有問題。

  我們是租房結的婚,随着大家庭房産的增多,我們把父母的一套福利房買了下來。2000年,父母把房子收了回去,并且把家裡所有的房産都歸到了我哥的名下。

  我詫異地問:“你的父母為何這樣做?”他回答說:“大概是因為我和愛人的收入都比較高的原因吧。那時我倆一個月收入在7000到10000元之間。”

  我的朋友們都說,真不知道你是不是你父母所生的。

  愛人的大家庭卻對我很好。我能發展到今天,與她的大家庭的幫助是分不開的。每次我在生意上遇到了困難,都是他們義無反顧地拿出資金幫我渡過難關。他們對我像對親生兒子一樣。

  大家庭對我的不公,我沒有告訴愛人。我是男人,隻願意把好的情緒帶回家,不好的事情就自己扛着,怕她擔心。但後來她還是知道了,開始經常為這事跟我發生争吵,拿兩個家庭對我的态度進行對比,說我無能。她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話是:“你就靠我養。”我也知道她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她這樣說,我從不做聲,但心裡還是止不住地難受。有一次她發牢騷,我的朋友都聽不下去了,說:“你别以為你老公無能,他聰明得很,隻是機遇不好而已。”

  從那以後,我對她的感情就一點點地淡漠了。我甚至對她提出過離婚,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為她的大家庭對我太好了,我不忍傷害她的父母。

  2002年,我與晨曦相識。别人都笑我們是網戀,但我認為不是。我們在網上相識,但從未在網上說過一個“愛”字,真正發生感情是在現實中。我覺得自己不是為了尋找婚外刺激,因為我在這方面的機會很多,但我一直把握得很好。

  我與晨曦的感情不是一天兩天産生的,接觸幾個月後,兩個人都不知不覺地投入進去了。從一開始她就知道我已婚,但從未對我要求過什麼,她願意就這樣跟我過一輩子。有一年多時間,我們一個月見一次面。她是荊州人,不是我趕到荊州去看她,就是她來武漢見我。她把我介紹給了她的朋友、同事,我覺得她是真心想跟我在一起的。

  鄭波停頓下來,将一張照片遞給了我。那是一張立拍得。在夜晚的天安門前,一個長相甜美的女孩與鄭波依偎在一起,幸福而又甜蜜。那個女孩,就是晨曦。

  她唯一沒帶我去見的是她的父母,但他們隐隐約約知道有我這樣一個人存在,也隐約猜到了一些事,于是不斷地對她說:“你也該有個男朋友了。”每次她都不做聲。她家人開始給她介紹朋友。我說:“你去見面吧,如果可以,就交往下去。”但每次見面後,她都給我打來電話,說不行,一點感覺都沒有。她的父母越發懷疑了。後來,為了躲避家人的逼婚,她提出來武漢工作,由于聯系的工作不太理想,她隻得選擇去北京,那裡有她很多親戚。

  她的父母親自把她送到了北京。在武漢轉車時,我陪他們一起吃飯。她父母問我結婚沒有,我無語。後來,他們借故離開了十多分鐘。我想他們已經肯定了心中的懷疑。事後她告訴我,他們對我印象不錯,但叮囑她要對我了解清楚,說白了,就是擔心我已經結婚。

  離婚又複婚

  今年的9月9日,很多人結婚,都為了圖個長久之意。可是在這一天,我卻與愛人離婚了。離婚的原因,是為了财産保全。所有的财産全歸到她和女兒的名下,我隻留了輛小車。

  我有個非常特殊的女兒。女兒今年9歲,學了5年舞蹈,卻不斷地換老師,因為每位老師帶不了多久,就沒能力再教她了。老師們都說,她跳得出來。她得了很多獎,以她現在的水平,應該上初中舞蹈課程。

  學舞蹈的專業費用是一筆巨款。自從開出租車後,我心裡漸漸有了擔憂。我害怕自己出事。比如,一起較大的車禍就可以讓我傾家蕩産。我覺得,如果因為父母的過失而影響到孩子的成長,那對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我于是跟愛人商量離婚,我說:“這樣,即使我發生什麼事情,财産也會完全歸在你和女兒名下,女兒成長所需的費用可以得到保證。”她同意了。

  之後,我去了一趟北京。跟晨曦見面後,我跟她講了離婚的事情。她問我:“你離婚時有沒有考慮過我?”我說考慮過。她問她的因素占了多少成分,我說:“财産保全占90%,你占5%,家庭占5%。”她說:“哪怕隻有1%的因素是為了我,你的離婚就是一種欺騙行為。這對你老婆不公平,對我也是一樣。”

  我覺得她說得有道理。從北京回來當天,我就把和晨曦之間的事情全部向愛人坦白了。我對她說:“我們之間已沒有愛了,我對你隻有親情和責任。”我想了很久,感覺再這樣欺騙下去不行,這其實也是在欺騙自己。

  告訴愛人真相,還基于另一個原因。上火車前我與晨曦經過天安門時,她提出照張合影。以前這樣的要求我從未答應過,但那天我同意了。我怕今後再沒有這樣的機會。從今年6月份開始,我的膽一直疼,做了很多檢查,結論是膽囊沒有問題。後來又做了DNA檢查,肝功能也沒有問題。但是,疼痛卻有增無減。

  我的心理壓力很大,因為我的親屬中有好幾個是死于癌症。知道我跟晨曦的事情後,愛人當時就哭了,她說:“你欺騙了我。你在外面有女人我都能接受,可你用這種方式離婚,我接受不了。為何離婚前你不說,現在卻來告訴我?”我說:“我已經一無所有了,在這種情況下我敢把這件事告訴你,是作好了被掃地出門的心理準備的。”

  很快,她的大家庭也知道了這件事,他們都很難接受,覺得我騙了她。為了還她一個尊嚴,也為了證明我确實不是為了騙她離婚,幾天後,我跟她複婚了。

  複婚當天,我就提出分居。她說:“你這樣做說明你還是想跟我離婚。你是不是想跟她結婚?”我不想傷害她,否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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