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戀過程堪稱完美,結局卻很俗氣———和中學同學Fly相愛了整整7年後,2000年5月,就在大學畢業前不久,Fly卻跟着别人走了,理由是對方可以帶她出國,而我不行!
分手得匆忙而突然,記得那天,Fly隻給我打了個電話,然後說什麼都不肯再見我了。那年我23歲,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氣,幹了不少沖動的事———連續3天在她家樓下通宵守候,買了把匕首揚言要自殺,最終還是沒能挽留住7年的感情。我甚至沖到那個男人的公司和家裡,當着所有人的面破口大罵,弄得Fly和他顔面盡失。
4個月後,我得知她結婚的消息,很快,又聽說他們出國了。
我想忘掉她,她卻總“惦記”我
惟一讓我欣慰的是,飽受失戀折磨的我,居然陰差陽錯地得到了一份好工作。上班第一天,我決定徹底把她忘記。
工作一年,我的收入不算低,卻沒能攢下一分錢。在同事眼裡,我是個性格“豪爽”的新人———整天待在公司,熱衷于組織一切集體活動,慷慨地請所有人打保齡球、泡吧、吃飯。之所以如此熱衷“群居”生活,是因為我根本不懂如何打發自己的單獨時間———7年了,我幾乎每天和她在一起。
辦公室裡有個叫冰的女孩對我挺主動。冰總在泡吧或吃飯的時候坐在我旁邊,那種眼神———和我從前看Fly時一模一樣,可我哪有心思理會這些。于是,我在辦公桌上擺了以前和Fly一起拍的照片,電腦屏保也全是她的大頭照,然後又在各種場合裝作不在意地提起她。我“騙”大夥兒說,我的女友去國外進修兩年,回來後就要結婚的。
如果隻是這樣當然也不錯,可事實卻複雜痛苦得多———Fly似乎也沒有“忘記”我,到了加拿大後,她幾乎每半個月給我來封信,告訴我她會開車了、能看英語電影了、懷孕了……每次說這些時,她總不忘提起些往事,諸如:“記得你以前教我騎自行車嗎?還好我來到這裡,否則真不知什麼時候才會開汽車。”“我們以前說要生好多孩子的,在加拿大才能實現這個願望!”……
在我看來,Fly無非是在向我炫耀她生活得如何幸福罷了,以報複我分手時的無理———女人怎麼可以一轉身就變得這樣絕情!我當然從不回信,可Fly卻依然固執地寫信給我,将刺激我作為她最大的樂趣。
我流淚了,她卻轉身走了
這樣的日子讓人心痛———明明痛恨着Fly,卻又整天不得不面對她的照片。冰對我仍是一如既往,隻是比以前更不露痕迹了。外出聚會時,她不再坐在我身邊,隻是用眼神追随着我;而每天上班時,我總能在辦公桌的角落裡找到她給我準備的早點。
可這一切令我厭倦———明知對方有“女朋友”,卻心甘情願要當“第三者”,這樣的女孩跟Fly有什麼區别?我很少搭理冰,在心底裡将她貶得一文不值,同時卻又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她的早點。
去年情人節,整個辦公室都被鮮花包圍了,每個年輕人的臉上似乎都洋溢着幸福。那天下班後,所有人都匆匆離去,隻剩我獨守辦公室,百無聊賴。打開抽屜,我發現裡面多了盒巧克力,沒有署名———一定是冰送的。我突然很沖動,拿起電話撥通了冰的手機。
那個情人節,我和冰一起度過,我倆沒出去吃飯,隻是叫了兩個盒飯又買了4瓶啤酒,在辦公室裡共度節日。難得單獨相處,我們表面上都冷靜,有一搭沒一搭地聊着各種無關緊要的話題。
當第3瓶啤酒見底時,我決定将自己和Fly的真實故事告訴冰。我顯然有些語無倫次,見冰一臉莫名的表情,我順手将包裡的信全都抖落了出來———這半年來,我每天都将這些東西帶在身邊。眼見着信封亂糟糟地堆滿桌子,很快沾上了盒飯的油膩和啤酒泡沫,我流淚了:“我最讨厭第三者,更讨厭别人當我和她的第三者!你也想當第三者嗎?無恥!”
顯然是被這話深深刺傷,冰飛快地轉身就走,我沒有攔她。那天晚上我沒回家,而是找了家網吧,第一次給Fly寫E-mail。E-mail很簡短,隻有一行字:我已經有女朋友了,是公司同事,我們快要結婚了!
我得到了她,卻失去了工作
從那天開始,冰很少再搭理我,辦公桌上的早點自然也杳無蹤迹。男人的心态真的很奇怪,有人主動出現會覺得很讨厭,可一旦離開了又拼命地想要她回來———我直到這時才開始認真地觀察冰,這才發現,冰是個可愛又溫柔的女孩。無論有沒有愛情,和她談一場戀愛,應該是對Fly最有力的報複吧。
我決定把冰追回來,但這必須有個過程。首先,我“大張旗鼓”地在公司宣稱自己“失戀”了,不僅撤掉了電腦裡和辦公桌上的所有相片,還整天嚷嚷着要大夥兒陪我“散心”。所有人都同情我,惟獨冰表現冷淡。她很少參與同事間的活動,每次有人拉她,她便吱唔着回答:“我今天有事!”
衆人都以為冰有了男友,惟獨我心裡再清楚不過。機會很快來了———去年聖誕,公司在海南開年會,我與冰恰巧被安排在相鄰的兩個房間,更巧的是,與冰同住的那個女同事臨時有事沒趕上飛機。3天中,我時刻尋找與冰獨處的機會。
最後一個晚上,大夥兒玩得很High,好些人喝醉了,我卻幾乎沒怎麼沾酒,隻是很“刻意”地指使别人灌了冰和我的室友好幾杯。散席回到房間,室友倒頭呼呼大睡,我趕緊溜出了房間。冰果然喝得有點多,居然穿着睡衣就開了門。喝酒了的冰不再是平時淡淡的表情,她顯得很興奮,不知所雲地唠叨着。于是,我輕輕摟住她,鄭重其事地向她表白:我喜歡你……
每個情節都很完美,可我終于還是錯算一着———第二天我和冰居然都睡過了頭,室友早晨醒來沒見我,立刻跑去各個房間“大肆宣揚”。大夥兒都是聰明人,當我迷迷糊糊從冰的房間走出來時,有人讪笑着拍拍我的肩膀,然後揚長而去!
我和冰當然成了辦公室裡最大的談資———雖然他們沒有惡意,可我倆還是立刻遞上了辭職報告。
我以為我在戀愛,卻不期待和她見面
我以為這下可以将冰穩穩地捏在手裡,畢竟最初是她主動追求我的,可事實并非如此。辭職以後,我提出要正式“戀愛”,冰答應了,卻斷然拒絕搬到我那裡住。冰的新工作并不如意,約會時,她一直怨氣沖天:“都怪你呀!要不是那天……”
沒辦法,我向冰承諾一定靠自己的能力養活她。我鼓動冰辭職,全心全意在家複習考研。其實我的新工作收入也不高,但為了讓冰開心,我每月都給她1500元———占了我收入的三分之一。這半年來,我突然變成了一個特别“摳”的男人,不再請同事吃飯,甚至連出門打的都會猶豫再三。
花這些錢我其實一點都不心疼,可最大的困惑是,我不知自己對冰的感覺是否屬于“愛情”?每次我倆在一起,我總會不自覺地想念Fly。Fly很少再寫信來,可我卻每星期發一封E-mail到她的郵箱,把自己的愛情描述得很偉大:“你在那邊很辛苦吧,我都不舍得讓女朋友工作,她隻需做做美容、逛逛街就行!”……
其實,寫信給Fly的時候,才是我心情最好的時刻。我并不期待着與冰見面,隻是每天例行公事地給她打個電話,偶爾一起出來吃頓飯,發工資那天準時給錢而已;而冰似乎也很樂于接受現狀,她從不纏我,也不追問我的行蹤,隻是很偶爾才到我家住一晚,僅此而已。
到底是為了報複,還是為了愛情,我自己都不清楚。我隻是很莫名其妙地每月付出一筆錢,買下自己所謂的心理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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